表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和掌握 表演艺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戏剧、戏曲、电影、电视和舞蹈等表演中独立完成 不同人物形象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舞蹈、音乐等方面表演 艺术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受到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系统教育和从 事专业工作所需业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表演艺术*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塑造艺术形象的基本能力;
3了解我国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艺术创作和理论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
主干*:艺术学。
主要课程: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本技能、表演剧目、艺术概论、文学修养 课程。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艺术实践、业务学 习等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戏剧学、音乐学、舞蹈学、舞蹈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