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并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按照*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通过*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合格者颁发《*人民共和国证书》,该证书*范通用,根据*“持证上岗”的政策,工作中享受等级待遇。为此,根据《关于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2]35号)精神,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鉴定的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与管理能力,培养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参加**统考,考试一经合格和审查通过,颁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相关级别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该证书为上岗资格、办事资格、谋职晋升、资格评定及管理资历证明。*通用,终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