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劳动合同,绩效薪酬,奖惩条例
如何建立企业《员工奖惩方案》与违纪、怠工员工管理|综合管理、劳动合同、绩效薪酬、奖惩条例
一、培训背景
国务院颁布第516号令,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自2008年1月15日起执行。这给企业用工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深刻的影响。而《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企业员工的奖惩作出了明确严格的规定。因此,结合《劳动合同法》,制订企业对员工的奖惩办法势必成为必要!
违纪员工处理、怠工员工管理以及员工跳槽都是人力资源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适当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导致不良后果,甚至引发严重的人才留失事件。
●员工被处罚后总是抱怨:“这个任务根本不切合实际”、“这事儿不是我干的”、“领导当初没说清”、“公司的产品质量有问题”等等,怎么办?
●生产部经理对人力资源部考核专员说:“如果这一次的罚款不执行,以后生产部的员工都在执行中出错,带来一大堆产品瑕疵,谁负责?”
●用什么手段改善员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之间互相扯皮”、“犯错受罚怨气冲天”等坏习惯?
●什么时候要“铁腕儿”?什么时候要“人性化”?如何平衡?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废止后,如何将现有制度与目前法律、法规有效衔接?
为此,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如何建立企业《员工奖惩方案》与违纪、怠工员工管理高级培训班”。培训内容设计上将结合《条例》废止给企业用工和管理带来的影响,介绍在《劳动合同法》下如何制订企业对员工的奖惩办法。同时,将结合典型的案件进行互动分析,帮助企业有效处理违纪和怠工事件,避免劳动争议败诉风险。
二、培训内容
*部分:公司奖惩制度的撰写与风险规避
1.公司奖惩制度的撰写方法
2.公司奖惩制度所涉及到的关键性法律条款
3.公司奖惩制度中有效纪律约定的撰写技巧
4.在处理违纪员工时如何运用公司奖惩制度防止争议的发生?
5.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6.如何约定员工违纪违章的处罚方式?
7.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8.如何约定竞业禁止协议及赔偿?
9.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需要履行什么具体程序方为有效?
10.奖惩制度能适用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小时工等特殊员工吗?
第二部分:职工奖惩技巧与废止《条例》对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
的影响
1.处罚前明确责任,*经理与员工沟通
2.处罚后如何做到及时辅导员工?
3.处罚过程如何控制?
4.处罚*的员工人力资源*如何提供支持?
5.国务院为何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6.企业可否自行制订职工奖惩办法?
7.企业对违纪违规员工,是否仍可沿用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方式?
8.依据《条例》制定的奖惩制度,如何看待其合法性?
9.如何重新设计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方式?
10.什么是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最合适的载体?
第三部分:当前企业员工管理风险控制
(一)违纪员工处理
1.新法下员工违纪处理的原则和法律依据
2.新法下处理违纪员工的过程及有效措施
3.如何界定员工的严重失职与重大损害行为?
4.制定员工手册的法定民主程序、公示程序及准则的设定
5.企业劳动纪律范例及违纪处理案例解析
(二)怠工员工管理
1.如何通过有效管理减少怠工行为?
2.推动及辅导怠工员工的情绪技巧
第四部分:辞退员工管理与面谈技巧
1.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辞退管理政策
2.辞退不能胜任工作、违纪员工的实务技巧
3.辞退员工面谈技巧与注意事项
4.辞退通知与离职证明设计要把握的法律要点
5.如何向职工有效履行送达义务?
6.辞退员工的常见误区与法律风险防范
第五部分:保密、竞业限制与核心员工管理
1.企业核心竞争力与核心员工
2.企业设计保密、竞业限制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3.如何将培训期间工资合法设定为专项培训费用?
4.如何搜集职工违反保密、竞业限制约定的证据?
第六部分:核心员工跳槽风险防范与企业留才措施
1.企业留人的基本思路:疏还是浚?
2.劳动者辞职权的表现形式
3.如何降低因职工辞职而引发的补偿金风险?
4.审查辞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5.辞职通知与辞职申请的法律区别
6.职工不辞而别或者没有履行提前通知期怎么办?
7.靠福利待遇企业就能留人吗?
8.企业年金、单位分房等福利待遇能否设置服务期?
9.如何设计合同中的福利待遇条款?
10.如何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以及员工不同背景选择留人策略?
三、主讲专家
张世诚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 、《条例》起草人
姜俊禄 **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韩延斌 *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执笔人
刘治勇 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企业劳资、合同事务方面资深法务专家,
曾担任*教师、*官员,现为执业律师。现担任北京蒙牛、北京宏状元、浙江海亮集团等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和薪酬管理
顾问,有丰富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管理经验。
郭 悦 **总工会、*工运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研究员。
范战江 *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劳动法律法规专家,曾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主要著作及研究报告:《劳动合同指导手册》、《劳动争议案例大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手册》、《劳动争议处理概念》、《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案例新编》、《劳动保障问题解答》、《关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研究报告》、《关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四、培训对象
有关企业主管*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相关人员参加。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12月16日至12月19日 地点:北京市
(16日全天报到,17日、18日全天授课,19日结束)
12月18日至12月21日 地点:桂林市
(18日全天报到,19日、20日全天授课,21日结束)
12月26日至12月29日 地点:贵阳市
(26日全天报到,27日、28日全天授课,29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讲义、午餐),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请参会学员带两张一寸彩色相片,学习结束后办理培训结业证书,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