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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环境下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与应对思路高级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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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人力资源,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合同法 新法环境下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与应对思路高级培训班 一、培训背景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仅一个季度内,劳动争议案件就上升了146%。据*人大统计显示:企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败诉率超过80%,个别城市的败诉率更是接近九成。“高增长”与“高败诉”背后凸现一个重要的问题:用人单位忽视劳动争议案件的前期防范,缺乏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对技巧。 ●劳动者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其维权意识亦明显增强; ●不少劳动者事前搜集了充分证据,有备而来,令企业防不胜防; ●企业没有全面、系统、深入地了解政策法规,没有完全掌握法律的底线, 以至难以预测、判断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常常无意中侵犯了劳动者; ●企业中高层风险意识不足、管理责任意识不足、证据保留意识不足; ●企业中高层想当然认为“行业做法、传统做法都是这样,应该没问题”,过 于相信“行业做法或传统做法”; ●加班费、社保费等用工成本让企业无法承受,企业被迫故意违法操作; ●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不合法、不规范,误导中高层侵犯劳动者; ●企业没有充分利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流程文书表格等设 计出相关有利于企业但不违法的条款。 为帮助用人单位建立一套合法、规范、有效的规章制度,避免因制度缺失、存在瑕疵或者运用不当而招致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新法环境下劳动争议的预防、处理与应对思路高级培训班》。通过本课程学习, 使学员了解用人单位高败诉率的主要原因;掌握预防劳动争议的措施;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HR处理劳动关系管理问题的技能与技巧。 二、认证说明 1.费用:400元/人(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须交纳此费用,不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无须交纳)。 2.凡希望参加认证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参加认证考试并合格者,按照*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职业培训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CETTIC劳动合同管理师职业培训证书》。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该证书可作为培训学员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凭证。 三、培训内容 (一)劳动争议基本情况 1.近期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 2.劳动争议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 3.用人单位败诉率高的原因分析: (1)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工作中理解适用法律、法规不够规范;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双方行为的重要依据,存在问题; (3)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缺乏证据意识,导致不能完成举证责任; (4)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过程中操作流程的缺失或不规范; (5)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缺乏公正性,双方积怨过深等。 (二)用人单位预防劳动争议的主要措施 1.充分的事实-证据; 2.相应的依据: (1)法律适用问题; (2)规章制度的问题。 3.履行程序是法定的义务 (1)什么是程序; (2)实体与程序两者的区别与联系; (3)通过经典案例分析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程序性问题: ①招聘员工的程序; ②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③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工作岗位); ④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⑤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⑤调整工资的程序。 (三)用人单位应对已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思路 1.如何认识劳动争议; 2.高度重视与充分准备; 3.全面了解权利与义务。 (四)给用人单位HR的建议 1.提高法律素质,强化法律效应; 2.法、情、理的综合运用; 3.执行制度注重公平原则。 (五)法院劳动争议判例研究 1.法院如何认定双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不签订合同的责任在于劳动者? 2.法院如何认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范围或内容?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3.法院如何认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调岗调薪的理由?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证明单方调岗调薪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法院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失?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严重失职”与“重大损失”? 5.法院如何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证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6.法院如何认定、推定加班的事实? 用人单位应该如何举证证明劳动者不存在加班? 7.仲裁、诉讼中,答辩应注意哪些事项? 8.在仲裁庭审质证阶段要注意哪些问题? 9.用人单位应该如何建立全面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体系? 四、主讲专家 范战江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著名劳动人事专家,*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杨毅新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满 力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处原处长 何楚棐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世界500强企业卡夫公司*区员工关系经理,执业律师,高级劳动人事专家。 苏建伟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法学硕士,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五、培训对象 有关企业主管*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相关人员参加。 六、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10月25日至10月28日 地点:大连市、成都市 (25日全天报到,26日、27日全天授课,28日结束) 10月30日至11月2日 地点:昆明市 (30日全天报到,31日、1日全天授课,2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七、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人(含听课费、资料讲义、午餐、茶休),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增值服务1:本期培训同时报名2人以上免费赠送:*行政音像出版社畅销教材《范战江说:劳动合同管理与风险提示》VCD教材一套,共12集,结合当前人力资源工作重点,深入分析当前员工关系管理中的难点问题。(符合条件,报到当天现场面交) 增值服务2:本期培训同时报名10人以上免费赠送:联想 ideapad S10 10英寸上网本(N270 1G 160G 无线蓝牙 XP系统)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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