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p-Hop dancer
Hip-Hop这个词中文译作嘻哈,诞生于1974年美国纽约,发明者是著名的DJ和MC爱虫斯塔尔斯基(Love Bug Starski)。在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纽约为首的美国东海岸城市,兴起了一系列黑人文化艺术形式,它们包括:涂鸦(Graffiti或Writing)、比波舞或霹雳舞(B-Boying)、打碟(DJing或Deejay,DJ是指Disk Jockey,意为唱片骑师,即驾驭唱片的人)、说唱(MCing或Emcee,MC是指Master of Ceremony,意为司仪)。 Hip-Hop这个词最初是爱虫斯塔尔斯基在说唱中用来押韵的, Hip的意思是屁股,Hop的意思是跳动,连起来可以解释为跳动的屁股。20世纪80年代初,“嘻哈教父”阿弗里卡·班巴塔(Afrika Bambaataa)借用嘻哈这个词来统称以上述四种文化形式为代表的黑人城市文化运动,很快被广泛接纳,而上面四种文化就成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嘻哈四大元素了。 Hip-Hop翻译过来是嘻哈,RAP翻译过来是饶舌,这两个概念不同。Hip-Hop实际上不是音乐名词而是文化名词,包括说唱、涂鸦、街舞和DJ打碟四部分;RAP起源于60年代,而作为音乐理解的Hip-Hop则起源于70年代初,它的前身是RAP(有时候会加一点R(B)。 Hip-Hop从字面上来看,Hip是臀部,Hop是单脚跳,加在一起就是轻扭摆臀,原先指的是雏形阶段的街舞(也就是我们以前说的霹雳舞),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一种巨大的概念——我们现在说的Hip-Hop文化还包括了那些宽大的衣服、沉甸甸的纯金饰品、平时说起话来就“YoYowhat’s up?”的口语习惯——总之就是那种美国贫民街区里黑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范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