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作为房地产业的后续发展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加盟其中。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持证上岗”、“就业准入”概念和要求。其中《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嘉兴市明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经嘉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嘉兴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并具有办学许可的职业培训学校。为配合*的“就业准入”政策,学校联合权威物业专家,组织“物业管理师*鉴定培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证书性质:
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为*二级/三级,该证书*通用、上网可查、终身有效;它是表明具有从事物业管理岗位所必备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二、鉴定方式:
物业管理师、助理物业管理师*鉴定时间统一安排为每年5月份或11月份下旬,鉴定内容:依照物业管理师*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进行鉴定,另物业管理师(*二级)还需进行论文综合评审。
三、培训内容:
理论部分:物业管理基本概念、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知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知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知识、其它类型物业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技能部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的制定、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预算、综合经营服务、物业管理市场开发、绩效考核与论文撰写等。
四、适用对象:
已经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五、申报条件:
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
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4)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高中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经本职业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考培费用:
物业管理师:2680元/人(含报名、教材、培训、鉴定、论文评审等全部费用);
助理物业管理师:1500元/人(含报名、教材、培训、鉴定等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