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贯彻*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二、培训内容:
(一)基本技能
有计划参加专项护理技术培训,如心电监护技术、输液泵的使用、急救技术、气道管理技术、床旁连续血液净化的配合技术等。
(二)临床实践
1、每年按全勤规定时间参加临床实践。
2、完成科室规定的夜班数。
3、加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
4、参加医院教学查房及疑难、死亡病例讨论。
5、参加上级医师查房。
(三)理论培训
按护理部的统一要求进行计算机万人万题主管护师人员训练与考核。参加理论学习,每两年完成Ⅰ类学分20 分,Ⅱ类学分30 分。
(四)专科技能
1、有计划参与专科护理理论及技术培训
2、参与*全军学术会议及本专业相关会议。
三:培训形式:培训以临床实践、在职自学和科室训练为主,共性项目由护理部统一组织培训与考核,专科技术由科室培训考核后,由护理部组织验收,合格者由护理部统一在《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上盖章,并作为聘用护士每年续签合同的重要指标。
四、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主管护师具备扎实的专科护理理论与技能,较强的处理护理疑难问题的能力,成为本专科护理*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