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思教育2010年湖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开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确定职业分类, 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标准,实行证书制度。”据此,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布了湘劳社发[2003]192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秘书等9个职业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一.申报对象
凡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员工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人事关系协调等工作的管理人员,均可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报名和考试。
二.申报等级和条件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5.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三、职业培训
由重点**教授授课。培训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编写的培训鉴定教程为依据,进行职业化、专业化的培训。
(1)培训方式:面授讲解、案例分析、模拟考试、免费资料发放、考前总复习等方式相结合。
(2)欢迎相关单位及学校集体报名参加培训,集体报名可按我公司统一规定对培训费予以适当优惠;同时,欢迎相关单位、学校合作举办培训。我公司老学员(参加过我公司培训者)、已经取得三级资格者可以按照我中心的统一规定享受优惠。
(3)主要上课时间:平时晚上、周日白天。各期培训、考试时间详见赛思教育网()具体安排。*次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四、考试与证书
*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考务管理。考试及鉴定合格后,颁发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人民共和国证书》,*通用,国际认可。
五、落实政策待遇
凡取得证书的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按湘劳社发[2006]22号文件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津贴标准为:*二级每月150元;*一级每月260元。另根据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湘劳社政字[2006]20号文件规定,可享受每月增加85元养老金待遇。
六、收费标准
依据湘价费[2003]75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收费:
项目等级 报名费(代收) 培训费 培训课时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260 500 50
项目等级 报名费(代收) 培训费 培训课时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260 350 30
七、教材及价格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 32.00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 20.00元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常用法律手册) 28.00元
*职业标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6.00元
八、考试时间
2010年考试时间:5月16、17日
九、报考地址:
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培训报名:
(1)每天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白天及平时中午均可报名。
(2)培训、报考同时进行,报名时请提交同底二寸照片二张,一寸照片三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并填写《*统一考试培训申报表》(可在湖南职业培训网-资源下载,下载此表格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