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信息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企业信息管理师(*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二、*统考培训鉴定级别:
二级(技师)、三级(高级)
三、教学方式:
微机教学(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投入上百万的专业教学系统)
四、学习鉴定内容:
1、职业道德、2、理论知识、3、操作技能4、综合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