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考 *认证考试
理财规划师
职业定义: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方法和工具,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的专业人员。
职业能力特征: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计算、分析、综合、判断、应变、书面与口头表达、沟通交流、协调及自主学习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文化程度:大专毕业以上。
鉴定等级:助理理财规划师(三级)、理财规划师(二级)。
报名条件:
理财规划师*分三级,一级为“高级理财规划师”,二级为“中级理财规划师”,三级为“助理理财规划师”。
三级助理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和职业技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中专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8)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9)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高级理财规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考核及证书颁发:
学员累积学时达到合格要求的,可获得*《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证书》;
获得*《理财规划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后,参加*统一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
考核之后两个月公布成绩,成绩公布之后两个月颁发证书。
培训方式:
网络培训\面授
报名资料:
(1)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2份;
(2)提供单位出证有关人事工作证明原件1份;
(3)交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2张,1寸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