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考试
秘书
职业名称:秘书
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五级)、四级秘书(*四级)、三级秘书(*三级)、二级秘书(*二级)。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5—3级理论知识、专业能力考核采用上机考试方式进行;2级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录象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二级秘书还须进行综合评审。涉外秘书加试秘书英语考试,秘书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指经过劳动保障*批准的办学机构秘书培训并结业,下同)。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秘书证书后,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秘书证书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秘书专业(含中文、新闻、管理、历史、社会、档案、经济等专业,下同)*专科毕业以上。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秘书证书后,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秘书证书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本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培训方式:
网络培训\面授
报名资料:
(1)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审验及复印件各2份;
(2)提供单位出证有关人事工作证明原件1份;
(3)交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寸2张,1寸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