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1会计证补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4日9:00-17:00,初级职称补报日期: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咨询热线:188-5817-5617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工作的组织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目的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命题,由各市财政*不定期组织;珠算五级等级考试由各县级以上(含县级)珠算协会不定期组织。
咨询热线:188-5817-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