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申报条件
——房地产策划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经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房地产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和职业技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房地产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房地产策划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房地产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相关专业是指: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投资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广告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