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
一、 培训目标
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开展培训,恪守人力资源管理职业的伦理和规范,了解劳动法、统计学、计算机和写作知识;掌握人力资源规划、招聘选拔、薪酬管理、劳工关系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学会系统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方法采集数据、分析、起草并有针对性地建立企业各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够提出计划方案、改进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不合理的问题,最终使参训的学员达到职业等级鉴定的要求,并通过鉴定考试、取得证书。
二、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或有志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选拔、绩效考核、薪资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发、劳动关系协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
三、 报考条件及费用:
助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三级)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二级)
(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2 )具有*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 年以上;
(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 4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5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6 年以上; ( 1 )取得本专业或相 关专业 博士学位;
( 2 )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 3 )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 4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8 年以上;
( 5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精讲培训班 :1280 元 / 人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讲义费、考试费。 精讲培训班: 2280元 / 人
以上费用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讲义费、考试费。
四、考试及培训时间
开班时间:即时起接受报考报名,循环开课。授课时间均安排在周六、日等业余时间。
五、培训师资
省内外*院校教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六、报名程序
1、填写《*人民共和国鉴定报名表》;2、提供资历证明:1)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2)从事本工种连续工龄的单位人事劳动*的证明;3)交2寸正面免冠近照一式四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