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定义】
信用管理师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信用管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使用信用风险控制和转移技术与方法,在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征信机构从事资信调查、信用评估、商账追收等信用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
信用管理师是2005年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第三批新职业之一,在*职业序列中属于高技能人才中知识技能型人才。
【职业内容】
1.建立有效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具体工作为:
(1)对企业所有交易对象进行信用调查与评估,建立信用客户资料库,对每一笔重大业务出具可行性信用报告;
(2)对企业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对交易对象进行催账诚信警示;
(3)用信用管理师合法执业身份,对企业不良账款进行追收,协助司法诉讼解决。
2.制定企业信用制度与信用政策;确定赊销方式、信用额度以及放账期。
3.运用信用管理专业技术及专业的征信数据库防范风险、开拓市场。
【培训对象】
1.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清欠、法务、销售、财务、信用管理的相关人员;
2.信用调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信用服务行业的从业人员;
3.金融机构中从事风险资产管理、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4.投资机构中从事投资项目评估、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5.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机构的相关人员;
6.*经济管理*、行业社团中从事信用管理工作的人员。
【培训师资】
黄卫东 现任湖南省人民*办公厅党组成员,省*研究室副主任,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湖南*信用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信用管理师鉴
定专家小组组长。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国防科技*MPA导师,中
共湖南省委讲师团客座教授。湖南*金融与统计兼职教授。
杨胜刚 湖南*金融与统计院长、湖南*信用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首席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经济学博士、厦门*经济学博士后、台湾*访问学者、美国迈阿密*高级研究学者。
晏艳阳 湖南*金融与统计党委书记、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南*管理学博士、中美富布赖特项目佐治亚理工研究学者。
龙海明 湖南*金融与统计教授、副院长、硕士研究生导师,金融管理与金融工程方向学术带头人,西南财经*经济学博士。
张 玲 湖南*工商管理教授,湖大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食品工业协会和*粮食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顾问,郴电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和爱尔眼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亚太金融协会会员,美国金融管理协会会员。
邵新力 湖南*金融与统计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丹佛州立*和丹佛联合银行访问学者。主要从事金融学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与比较金融。
王 宏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现任省*派驻湖南有色集团正厅级监事会主席。律师,*一级美术师,中南*、湖南*法兼职教授。兼任省国资监管研究会副会长、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省领导科学学会、行政管理学会资深理事。
王地宁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现任*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副行长,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省信用管理师鉴定专家小组副组长。南开*1987届法学硕士,中南*金融工程方向博士研究生。
孙昌军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联重科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主管法律风险、信用销售风险及全面风险管理。兼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湖南省省情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侯 皓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兼职教授。湖南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资深信用评估专家,高级信用管理师。湖南省信用管理师鉴定专家小组成员。
胡勇平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制周报征信传媒CEO,追赖网创始人,商账追收和信用管理实战专家。法学硕士、经济管理EMBA。
蒋建荣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特聘专家。湖南省信用管理师鉴定专家小组成员,
高级信用管理师;三一集团湖南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三一集团信用
管理工作,管理近200亿元信用货款,具有丰富的工程机械企业信用管理实战经验。
罗文志 湖南*信用研究中心培训总监,*首批信用管理师,企业信用管理咨询顾问,
2006年创办湖南*信用管理咨询机构。致力于适应*企业的信用管理模式的研
究与实践,辅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体系。
【培训内容】
1.基础知识:职业道德、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企业信用管理原理、信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资信评估与授信管理、赊销合同管理、信用风险转移、国内外贸易支付与结算、应收账款管理、受信融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2.操作技能部分:企业信用管理实务、客户资信调查、客户信用分析、信用政策的制定、担保\保理\信用保险操作、账款催收技巧等。
【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循环开班。分周末班和集中班两种培训方式,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培训中心安排进行选择。
周末班连续两个月每周六上课,教学方式有课堂教学、实战演练、名家讲座、企业调研等,每期班由班委会组织3-4次信用沙龙活动。
集中班为连续五天课堂教学,另外安排一天专题讲座和一天复习串讲。
【报考条件】
(一)申报助理信用管理师(*三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和职业技术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2)具有其他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申报信用管理师(*二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