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物业管理师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新兴服务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为促进物业管理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为落实建设部关于《<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 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精神,促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全面了解物业管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学习新的理念和模式,提 供一个与业界权威、管理专家沟通学习交流的机会,进而提高我国物业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我们课程的特色
考核机构:*建设部、人事部
颁发证书:注册物业管理师
课时安排:约2~3个月
上课周期:*资格考试前约6个月开班
上课时段:双休日一天或两个周一至周五晚
适合对象: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负责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相关工作人员;
提供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份, 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任课老师:行业协会建筑专业*专家教授,物业管理师书籍编辑作者等。
使用教材: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物业管理实务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物业经营管理 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大纲 物业管理概论 物业法律基础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房屋设备管理与维护 房屋结构知识与维修管理 物业智能化系统维护与管理 物业环境与安全管理
报名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资格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 培训课时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4学时
物业管理实务 24学时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4学时
物业经营管理 24学时
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课程价格(培训费,不含考试费)
1、单科价格: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600元
物业管理实务:700元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700元
物业经营管理:600元
2、全科:2600元
考试与培训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与培训报名采取电话预约与现场报名、网上注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培训流程:
培训报名(远见培训中心)→考试网上报名(可委托远见培训中心代报)→报名现场确认(可委托远见培训中心统一代报)→准考证下载(可委托远见培训中心统一代报)→考试
(三)报名时间:
参加2013年考试报名时间为:即日至2013年5月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