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部《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
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根据建设部、人事部[2005]9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推出《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制度,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 *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证书 》。该证书在*范围内通用。应广大物业管理企业的要求,*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决定于2009年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负责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它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管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训内容
共四门课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共计10个全天课时。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待定)
注册物业管理师共10个全天课时,另外4天培训及串讲2天于*统考之前另行通知。
五、培训上课事宜及费用
1、培训费:700 元 / 科(并赠送当年本科目的考前串讲),共计:2800元,学员可以根据本人需求任选科目参加培训。
2、对持有的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作为物业管理继续教育内容,在证书中作继续教育记录(盖章),费用700元。可随本次培训一起上课课时两天。
六、报名办法
各单位确定参加人数后,请填写报名表回执传真至我中心物业培训班报名处,我们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天把报到通知书、详细日程安排传至报名学员,并告知报到有关事宜。为了方便学员了解详细信息,请直接咨询。
咨询:联 系 人:徐有芳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75号佳龙阳光3号楼204 邮编:100010
七、所需资料
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二00九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