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三级)经营师鉴定招生简章
为贯彻省委、省*关于“加强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加速培养一大批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行经营管理人才证书制度,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我省首次开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颁证的“经营师”考评鉴定。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内容如下:
一、认证考评介绍:
经营师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一切经营管理活动、为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具备一定经营和管理知识、有创新能力、能独立开展经营项目的经营管理者。我国目前急需优秀的企业管理经营者。
二、认证考评对象:
培训的对象主要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市场策划、品牌经营、生产管理,物资(商品)采购、产品销售、商业营业、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公关、人力资源开发、秘书行政、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等人员,以及具备相应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准备从事上述工作的社会人员。
经营师等级分为高级(*三级)“经营师”、 中级(*四级)“经营师”。经正规培训学习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试鉴定,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颁发*证书,该证书是*行政*对经营管理岗位人员颁发的证明其职业能力的权威资格证书,*通用。
三、申报条件 三级(高级)经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科毕业,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专毕业,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关取得毕(结)业证书。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授课师资:
培训时间:2009年1月上旬开学;
培训地点:浙江省委党校内(杭州市文一路80号);
培训师资:教授、经济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经营大师授课;
考试时间:2009年3月
四、费用标准: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考务费、鉴定费
高级(三级)经营师:2800元;中级(四级)经营师:1800元;
五、报考程序:
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注册→培训→考试→颁证(考评未通过者允许下期补考)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2寸同底彩照4张,从事本职业年限的证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