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报考指南
考试流程
网上报名:11~1月。 现场确认:11~1月 。打印准考证: 4~5月 。考试实施 :5月。成绩查询:考后两个月内。 领取成绩单:
考后两个月内 。
考试介绍
为贯彻*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或有关*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检验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二、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取得方式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实行*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已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
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的考试。
凡列入*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临床医学检验技士/技师/主管技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