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简介: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所称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英文译为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范围有效。
课程科目: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颁发证书:
1、颁发证书由人力资源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择优推荐为国际建筑协会(WACF*)会员。
3、成绩优异者可申请国际建筑协会(WACF*)证书(撰写论文一篇)。
4、我校全球课程认证证书。
课程模块:
1、包含:精学精炼+月月考+七步通关+《押题密卷》典型解析+全真模考+冲刺复习+习题集。
2、不含考务费。
班型特色:
线上线下精学精炼,多轮强化,听练结合。
考试时间:
2016年11月12、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