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校区:黄浦区,嘉定区,宝山区。
报名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广场六合路98号港陆黄浦中心大厦
会计初级职称讲师:
潘老师,上海财经*毕业,会计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CPA)。*人民银行(央行)上海分行负责财务清算工作。*会计网校CPA讲师。
一、会计职称考试简介
会计职称考试,全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财政部和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我国会计人员获取职称所必须通过的考试。共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答题形式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结合的形式。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二、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1、报考初级职称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考中级职称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博士学位。
3、经*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考时间:每年10-11月学员可以通过上海职业能力考试院指定的网站进行个人网上考试报名,并征订教材。考生应在报名系统开通期间登录上海市财政厅网站“会计报名”模块进行注册,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填写有关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
四、培训费用:680元 教材费实收
五、学习内容
《初级会计实务》
《初级经济法》
《初级会计实务》:会计总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财务报表、成本核算等学习。
《初级经济法》:经济法概论、会计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流转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行为和资源税法律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六、考核发证:
会计职称考试每年5月份进行*统一考试(每年10-11月进行网上考试报名),考试合格可以取得由*财政部和人事部颁发的*统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初级职称(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会计中级职称(会计师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