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课程内容
*部分 劳动就业制度
第二部分 劳动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 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部分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
第五部分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第六部分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有效规避和防范
二、培训对象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人员;从事人事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法务从业人员;为企业或机构提供人力资源咨询的劳务公司、人才服务公司等专业人员等。
三、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
(一) 中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 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报考条件:(以下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具有*专科学历(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中级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