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期幼儿教师培训招生简章
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浙政发〔2008〕81号)、温州市委(温委发〔2008〕24号)、温州市人民*(温政发〔2009〕68号)等文件,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为了推动我市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对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岗位证或教师资格证的,将限期取得任职资格,严格按照标准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技能素质能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欲从事幼儿教师职业,并未取得幼儿教师岗位证和普通话等级证的女性青年。
学习时间:全日制三个月(星期一至星期五全天上课)
学习内容:幼儿教师专项技能(琴法、声乐、美术、舞蹈、口语)、针对幼儿园教师证考核要求练习、幼儿园早期教育(幼儿心理学与教育学)
证书考核:1、温州市教育局验印《幼儿园教师证》
2、浙江省语委办验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毕业待遇:期满考核合格者统一颁发证书并由学校推荐安排温州地区(含苍南、平阳、瑞安、市区等)幼儿园工作。(非实习)
收费标准:培训费1700元,证书考核费680元(含普通话等级证和幼儿园岗位证)、教学书本资料费200元。
备 注:凡苍南户籍、符合县财政培训补助办法和学校培训规定,并通过证书考核,县财政直接返还800元到个人银行帐户。
报名办法:携带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6张,二寸照片4张。
培训地址: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山青少年宫(苍南县成人职业培训中心)
欢迎来电、来校、在线咨询*招生开班信息(常年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