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礼仪培训-昆明礼仪培训学校再议“跌倒老人不敢扶现象”
上一期我们有提到“跌倒老人不敢扶”的现象问题初步讨论,这期再次提到这个问题,不知现在的你有何感想呢?记得在08年的试题里就开始有这种试题跳入学生的意识,作为社会组成成员我们,再次把这种问题公开化时,你怎样看?昆明礼仪培训学校谈做好人好事有了防备之心,再议“跌倒老人不敢扶”现像进行讨论。
做好人好事本应大力提倡,倒是近年来,路上跌倒老人无人扶的时间却频频发生,每当这样的事件发生时,人们总是摇头感叹世风日下,但是越来越多的人再遇到跌倒老人时还是选择了离开。
从小我们就被教育: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人们内心并不是不愿去做像扶起跌倒老人这样的小事,而是不敢扶。江苏南通一位长途车司机“救人”后反遭“诬陷”,这位司机在路上扶起一位受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一家指认司机为“肇事者”。索幸该司机所开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大白,司机“侥幸”脱身。这种情况近年来并不少见,然而像这位司机一样顺利脱身的却并不多。见义勇为的人转眼成了肇事者,冤屈无处诉说。正是这些案例,让我们心寒,从而选择逃避。
我们不能一味控诉世风日下,也不能仅仅寄希望唤醒人们的道德意识,因为这都不是问题产生的根本。要改变缺乏社会责任感额风气,就务必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着手,当助人为乐抑或见义勇为者受到委屈不公时,司法审判决不能匆匆了事,让“正义”流泪,执法机关则应该主动广泛深入调查,克服举证困难,给见义勇为者洗刷冤屈。另一方面,在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同时,还要对那些故意的“讹诈”行为给予严重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处罚。
健全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合情合法的司法判决能够促进社会“正义”之风慢慢形成,期待着我们社会的法律和法规能尽快完善,堵塞漏洞,让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者不会因为伸出的热心之手,而遭受无妄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