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法务师职业认证办公室
招生函〔2014〕001关于举办新法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控制、掌握预防和解决
2014年《人力资源法务师》专业能力认证暨
国际注册双认证报考通知
---企业最紧缺的人才、企业最实效的岗位
各企事业单位:
倍受社会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修改方案已经正式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规定,人保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事代理等相关概念和操作的具体区别?如何理解“同工同酬”?如何理解劳务派遣“三性”岗位?“辅助性岗位”如何确定?随着《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持续出台,出现了许多新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从收入分配到集体协商,从*工资到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继续高位运行,要求企业精打细算,否则无法承受与日俱增的用工成本;要求用人单位做到“精细化”管理,否则难以证明劳动者“不合格、不胜任、严重失职、严重违纪违规”,也难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调岗调薪、裁员解雇”。如果用人单位依然实施“传统式、粗放式、随便式”的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必将面临巨大的用工风险和赔偿责任,其管理权威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紧缺人才办公室推出了《人力资源法务师》取证培训项目。
报考学员可获得《人力资源法务师》专业能力和国际ACI双证书。证书可作为从事高级管理岗位与高尖端技术岗位的重要能力证明,全球通用、*官方网站可查、终身有效。
一、 新法下法律风险控制、掌握预防和解决研修内容
*部分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重点内容解读与实务操作;
第二部分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具体内容权威解读 ;
第三部分《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草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重点解读与实务操作。
第四部分《*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
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2、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可否调解?裁审如何衔接?
3、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4、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5、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6、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是否一律无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颁布的制度是否有效?
7、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
8、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工资的补偿金?
9、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10、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11、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应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
12、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13、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应提前3日通知?未通知的后果?
14、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5、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
16、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7、外国人是否使用用劳动合同法?外商代表处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第五部分:新法下人力资源管理全过程法律风险控制
*章:企业招聘环节及入职手续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1、招聘广告的拟定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2、招聘内容如何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3、双重劳动关系对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4、入职审查应当审查哪些内容?
5、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注意哪些事项?6、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对就业歧视范围如何界定?
第二章:企业用工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1、企业管理体系如何与劳动合同、录用通知的内容相衔接?
2、企业管理体系在修改过程中如何征求员工的管理意见?
3、企业各管理制度的内容如何协调?
4、企业员工手册与内部单项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
第三章:企业试用期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四章:员工岗位异动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薪资调整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六章:员工休假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七章:员工加班及特殊工时管理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八章: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第九章:经济补偿金管理中的风险及控制
第十章:社会保险与工伤事故处理中的法律风险及控制
认证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培训机构:聚仁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承诺:本机构郑重承诺对于报名参加高级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的学员保证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