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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州,金华已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不久温州也将实行该政策。
台人社发〔2012〕23号 关于加强营养改善工作 推行公共营养师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
根据卫生部《营养改善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10〕73号)精神,为促进我市营养改善工作,提高全市居民营养质量与身体健康水平,经研究,在全市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及餐饮服务业推行公共营养师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加强营养改善工作,推行公共营养师制度,是提高全民营养水平,增加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迫切要求。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意识逐步增强,对食物多样化、优质化需求明显增加,对食物安全卫生要求也不断提高。为此,急需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工作,预防营养性疾病,改变城乡居民因膳食不平衡或营养过剩导致疾病迅速增多的状况,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身体素质。
二、公共营养师配备要求
(一)全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应配备2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B级单位应配备1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
(二)全市企事业、厂矿食堂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配备1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证书;
(三)全市医院及保健机构凡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医师和临床营养科室的人员应持有公共营业师证书。
——培训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负责人、大中*校、托幼机构、养老院、专业运动队、医院、*计划*、公共卫生*、企事业单位、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餐饮、食品加工及经营*、宾馆等均需要不同数量的营养专业技术骨干、经理、负责人。
——申报条件及所需资料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三级 (符合条件之一即可)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4)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者。
——就业方向及主要工作
1、私人和家庭营养师(进行人体营养状况评价、管理和指导)
2、减肥美容中心的营养顾问(进行膳食营养评价、管理和指导)
3、学校、幼儿园营养师社区营养师(进行营养知识的咨询与宣教)
4、营养食品销售企业营养顾问(对食品及其功能进行营养评价、指导)
5、星级饭店营养顾问
6、食品制造企业营养顾问机关食堂的营养顾问…….
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网络学习平台帐户费,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用)。
考试时间每年2次 5月 11月
公共营养师精品第八期班 3月开课 周末培训班
『报名资料』
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寸照片2张,2寸照片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