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证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旅游行政*颁发的导游证。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可以是专职的导游人员,也可以是兼职的导游人员;可以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也可以是某旅行社聘用人员。但是,持有正式导游证的人员,都必须是经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并合格,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
导游职业与发展前景
导游员在取得导游证书后,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2005年旅游行业景气继续高涨。2005年1至2月,我国入境人数和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再创历史新高,分别达到856万人次和4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4.84%和23.6%。导游业的迅猛发展,为导游从业人员创造了大量工作契机和广阔空间。
2009年,全市旅游总收入由525.07亿元增长到840.91亿元,即使存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年均增长率仍然达到17%。
2010年苏州旅游总收入达1018.19 ,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同比2009年增长23%。
2011年苏州旅游收入达1196亿元。
证书介绍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导游人员资格证》和导游证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统一印制,在*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使用。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旅游职业道德的*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温馨提醒2013年以后报考条件可能提高到大专或本科学历)
学习内容
1、笔试科目:
考生笔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均为笔试)
2、口试(即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口试(即现场模拟导游考试)分为两部分内容检测考生的能力,即“游览区(点)讲解能力”和“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 “游览区(点)讲解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游览区(点)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情况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生所要考的游览区(点)在考试当天确定。 “导游服务规范与特殊问题处理及应变能力”主要考核导游人员对工作职责、服务程序与标准的掌握及灵活应用能力,以及对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问题的处理和应变能力。
3、加试部分:
加试外语:是指已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者,申请报考其他语种导游员资格证书的考生,只需加试相应的外语笔试。
(只限英语、日语)和口试(即现场模拟导游考试)。
4、培训教材:
《导游基础知识》、《江苏省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法律法规》,《地方的旅游景点导游词》
报名与考试时间
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一般各省的报名时间是在每年的六月至九月,江苏省报名时间一般在8月和9月,考试时间在11月份。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省的须暂住证
2.学历证明(高中毕业或中专毕业以上)原件
3.*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必须包括常规检查及肝功、乙肝两对半检查)
4.本人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完整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6.在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校*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旅游局报名;在外地打工的,须持打工城市的暂住证,在该城市的旅游局报名
7.报考外语导游资格考试的要外语专业的大专以上,非外语专业的本科以上
培训费用
1280元/人(含教材费与资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