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4.取得本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5.取得本专业*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7.取得其它工科专业*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8.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