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教育的人员以及负责班级清洁卫生及物品的保管工作,辅助教师和保健人员做好婴幼儿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的人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凡保育员可以从事幼教、儿童研究所、社区服务、家庭等方面的工作。由此可见,*对保育员岗位的人员素质和标准相应地设置了规范性的要求,对保育员的岗位资格也越来越严格要求,广州市早期教育行业协会针对国内的幼教需求和就业趋势,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保育员”认证培训,以满足个人就业和幼儿园规范发展的实际需求。此次培训由广州市启鸣职业培训学校全力承办,由行业资深讲师亲临讲学,为学员提供实操、实用、高效的体验式课程。
【培训对象】
1、在校大/中专学生;2、亲子园、幼儿园、托幼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从事0~6岁婴幼儿教育、养护工作人员;3、爸妈或准爸妈;4、有志从事0-6岁早期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在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
2、已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的大专或高技以上毕业班学生。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 准学时。
4、已取得中级证书的本科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班学生。
5、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证书,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
6、取得中职学校,技校本专业毕业证后,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
7、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6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