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招生简章
一、心理咨询师考试介绍
在我国,劳动部于2001年4月正式推出《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试行)》,并将心理咨询师正式列入《*职业大典》。2002年7月,心理咨询师*项目正式启动,*统一鉴定考试每年举办两次,分别是5月和11月。
按照*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该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获得*统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人民共和国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心理咨询活动。我国的心理咨询师*认证体系从2002年9月开始进行试点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员参加到心理咨询师培训的学习中。
二、职业说明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学习、判断、表达、人际沟通能力,及自我控制、自我心理平衡、交往控制能力。
三、职业等级
心理咨询师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