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凡*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职业经理人(三级)
1.*本科及以上毕业。
2.*专科毕业,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2 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5 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0 年以上。
5.*毕业,从事经营管理工作15年以上。
按上述条件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范围内有效。
申报企业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不作为必备条件。
申报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当年年底。
二、申报材料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两份,中文打字(统一用A4纸,字数1000字左右);
(三)从事企业管理年限证明(附件1)一份,用钢笔填写、打印皆可;
(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自办的银行卡一张;
(六)1寸半身免冠近照4张,备发准考证和资格证书用(放在一信封内,注明姓名、单位)。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明。凡填报虚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论文、假成果、假获奖证明或伪造(隐瞒)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经查实,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由原公布评审结果的*或单位取消其评审结果;已聘任职务的予以解聘。
单位或他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给予单位和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任人若为专业技术人员的,3年内不准申报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
(一)报送时间和地点:可网上报名,也可带上资料到苍南县灵溪镇坝头村综合楼5楼,并报当地就业处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程序:
经评审通过之后按规定获得*全额补助
四、考试评审及组织
(一)考试科目:申报对象均须参加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时间、考试分数均作为最终评审结果。
(二)培训考试:具体培训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开课日期 电话咨询
培训周期 1个月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