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使应、往届毕业生有机会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我校根据省教育厅推行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技能考试政策特举办2019年对口升学技能实操培训班班,面向全省常年招收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应试学生。
我省推行的对口升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政策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对口升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100分;职业技能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结果综合体现为“合格”或“不合格”,考试结果只限当年有效。专业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试等形式,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采用现场技能操作或专业测试形成。
2、文化素质考试在每年6月7日、8日进行,全省统一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在每年4月10日到4月30日进行,由各主考院校在此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考前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3、从2018年开始,在信息技术类、护理类、旅游服务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五个专业类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到2020年扩大到所有应考专业。
二、技能操作时间公布与成绩评定
1、 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考试范围,考前2个月在“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
2、 评卷结束后,主考院校对评卷工作进行总结研究。5月中旬,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三、加分奖励与录取
1、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相应专业职业技能 ,视为职业技能考试合格。
2、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和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总成绩中家10分。烈士子女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
4、考生录取总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与奖励加分的总会。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方有资格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