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
财经商贸类专业考试大纲
根据我省高等院校人才选拔需要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颁布的财经商贸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参考财经商贸类相关工作对从业人员的知识及技能要求,制订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财经商贸类专业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要求
(一)知识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掌握大纲所列举经济法的基本法学原理,包括概念、特征与分类与基本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2.掌握会计的基本概念、会计要素、会计等式、会计科目、会计账户、会计记账方法等会计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会计核算的七种专门方法。
3.掌握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市场营销管理过程各环节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与方法。
(二)能力要求
1.有一定的规则意识和经济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对相关经济问题能够做出合法性判断或者决定。通过定性分析和灵活运用法律规定,能够解决相关经济法律的基本问题。
2.具有初步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能够运用不同的财产清查方法并能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处理。
3.具有一定的市场调研能力、营销能力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
*部分 经济法基础知识
《经济法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选定教材中的经济法概述、相关法律知识、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工业产权法、市场管理法、劳动法、经济纠纷的解决9个章节。
第二部分 基础会计
《基础会计》考试范围是选定教材中的所有内容,凡本考纲未提及的参考教材内容均非考试内容,包括基础会计概述、会计要素及会计平衡公式、账户和复式记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财产清查、会计核算程序、财务会计报告9个章节。
第三部分 市场营销基础
《市场营销基础》考试范围包括教材中市场营销概述、市场调查设计、市场营销环境、市场定位决策、产品策略、价格策略、渠道策略、促销策略、服务营销策略9个模块。
三、考试要点
*部分 经济法基础知识
1.经济法概述:了解法的概念和特征,识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识记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2.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识记代理的概念,掌握代理权行使的法律规定。
3.企业法:识记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及事务管理的基本规定,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财产构成、事务执行以及入伙、退伙的基本规定。
4.公司法: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全面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法律规定,全面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法律规定,全面掌握公司的其它基本法律规定,能够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简单的案例分析。
5.合同法:理解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理解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全面掌握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担保、合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的主要法律规定,能够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
6.工业产权法:理解商标的概念、分类和注册程序,掌握商标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掌握注册商标的概念、原则和条件,理解专利的概念和申请程序,掌握专利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掌握专利申请的原则和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7.市场管理法:了解产品质量法的概念、适用范围,理解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掌握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掌握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和责任承担,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8.劳动法:理解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我国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的基本规定,明确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了解劳动仲裁的基本规定。
9.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了解经济纠纷的和解与调解,了解仲裁的概念、特征和基本程序,掌握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了解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诉讼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和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