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资格证考证培训
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保安服务业实行从业准入制度。凡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必须参 加*保安员资格考试,取得*保安员资格证书,持证方准上岗。自2013年开始,保安员资格考试将纳入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于每年定期组织相关考试。
一、【考试人员】
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包括:
(一)保安服务公司从事门卫、巡逻、守护、押运、民爆、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 、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人员;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四)其他年满18周岁的*公民,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以上学历,无违法记录的,若想从事保安服务,也可自行到现住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报名申请参加考试。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准予报名参加保安员资格考试:
1、受到过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或曾因故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3、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二、【考试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应参考人员到服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其余申请人到现住地报名点报名,保安服务地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应在服务地申请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应提交材料】
1、《XX省*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到报名点领取填写);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以上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彩色免冠大头近照6张。
6、无违法犯罪证明。
四、【准考证的发放】
由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至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上载明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届时,各参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保安公司保安员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等自行招用的从事保安服务人员需穿着2011新式保安服装参考。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考试内容。分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两项进行。其中,理论考试主要是保安员专业技能、基础知识和法律常识等,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编写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培训 》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