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政法*
在职法学博士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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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契合十七大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进入一个全新发展局面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我校特面向公、检、法、司等**及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举办在职法学博士班,通过该班的学习,开拓视野,提升理论水平与业务素质,提高在职人员学力水平。
一、培养目标
为我国法学战线培养具有独立创新意识,独立从事学术研究的法学高级人才。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本科学士学位满六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
4.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三、学习时间及授课方式
1.学制:2年。
2.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政法*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授授课与指导自学及科研创作。
集中面授地点在北京*政法*校内,学员若相对集中,也可根据学员要求在深圳开课。一般利用休息日进行,根据学员工作情况灵活安排。
四、教学安排及学术研究
1. 按照在校法学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安排,聘请博士生导师授课。
2. 每人指定一名博士生导师,指导学术科研与自学,为学员提供学术研究的交流平台。
3. 学员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术研究,优秀学术论文由学校结集出版。
五、主要专业方向与课程设置
主要专业: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军事法学、人权法学、法律与经济
公共必修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外国语
专业必修课:行政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宪法学前沿问题研究、法学理论前沿问题
研究、法律史学前沿问题研究、军事法学前沿问题研究、人权理论前沿、法律的经济学分析
选修课:法哲学、法律方法论 、法文化、中西法文化比较、*法系的传统、外国法制史、宪法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行政法学原理、行政诉讼原理、行政体制改革研究、比较行政法、武装冲突法、军政学、军令学、军事司法、域外军事法律、法律与金融、国际人权法、民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刑法法学前沿问题研究、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
法学前沿问题讲座:学习期间将举办若干法学前沿问题及热点问题学术报告。
科研论文:学习期间要撰写两篇科研论文,每篇字数不能少于五千字。
六、课程结束
完成法学博士生的培养计划,经考试合格,颁发*政法*法学博士班毕业证书。通过博士班的学习并且有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满六年、成绩显著者,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
七、招生计划 2010年春季班,计划招收在职学员共20名。
八、收费标准 学费共计4.5万元(含教材费、报名费)
九、开课时间 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