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10月,发布了公共营养师等11个*新职业,我国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紧缺,社会需求超过400万,为此,我们开展公共营养师培训招生工作。学习期满,参加统一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公共营养师*证书。此证书可在官方网站凭身份证号码与证书编号查询。
一、【培训对象】
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对象涉及范围非常广,包括食品加工及保健*、医院、宾馆、餐饮、旅游、社区保健及健康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卫生、托幼机构、*计划*、美容、食品及食品保健公司以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咨询、指导、评价、管理、宣传等人员及有志从事公共营养行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在读*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学生。
(4)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4)具有非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1年以上。
三、【*统考及授课时间】
开课时间:考前两个半月
*统考时间:每年上半年5月中旬,下半年11月中旬
四、【师资与特色】
营养专家教授领衔授课。
报考有效期限为一年,学员参加*证书考试一次未通过,可免费参加下一期的课程培训,补考只需交纳补考费。
五、【报名程序】
1、填写《河南省*统一鉴定申报表》;
2、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3、工作证明一份
4、交蓝底彩照2寸4张、1寸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