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培训网欢迎您来到考公助手!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一、沈阳公务员考试地点在哪

1、沈阳*北院01楼、沈阳*北院02楼,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2、沈阳市第50中学,大东区机校街50号。

3、沈阳市第19中学,和平区砂平街10号。

4、沈阳市第43中学崇山校区,皇姑区崇山中路99号。

5、沈阳市第82中学,沈河区小南街238号。

6、沈阳市光明中学,皇姑区昆山东路24号。

7、沈阳市第43中学怒江校区,皇姑区宁山西路6号。

8、沈阳市二经街第二*,沈河区十纬路44号。

9、沈阳市第95中学,铁西区齐贤南街37号。

10、沈阳市第31中学,铁西区南七东路27号。

11、沈阳市杏坛中学西校区,铁西区南九西路6号。

12、沈阳师范*第二附属学校,于洪区沈大路53号。

*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指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是*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行政编制、由*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024年9月30日,*公务员局发布招考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笔试时间预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将于10月25日开始报名,12月3日至4日举行笔试。

2024年共计划招录3.71万人。共有259.77万人通过了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录用计划数之比约为70:1。

二、国考辽宁考点都在哪些城市

1、国考辽宁考点都在沈阳市和大连市。

2、国考笔试辽宁考点通常是安排在沈阳和大连两个地市的,但考生是可以选择考试的地点的,为了在考试当天能保持*状态,建议考生考前去考场看看,熟悉考场周边环境。

3、2024年国考辽宁考区调整考点城市:

4、11月11日,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辽宁考区)已缴费考生调整考点城市的紧急通知。所有选择考点城市为大连市的考生必须登录系统重新确认,务必按现居住地选择。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在大连市增设专业科目和非通用语职位考试考点,报考相关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在大连市参加考试。辽宁考区成功缴费的考生可根据疫情管控要求及考前14天旅居史等情况重新选择考点城市(沈阳市、大连市)。

6、此次调整考点城市的人员仅限在辽宁考区成功缴费的考生(含减*务费和从北京市调整到辽宁考区的考生)。原选择考点城市为沈阳市且不受疫情管控因素影响的考生不必修改考点城市,无须登录系统或修改。

7、调整考点城市的时间为11月11日9:00—11月12日9:00。考生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登录“辽宁考区考点城市调整系统”。为确保信息安全,系统不提供找回报名序号功能,如忘记报名序号可通过*报名平台找回。

8、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要密切关注沈阳市、大连市疫情防控*要求,确认本人符合选择的考点城市疫情防控要求,慎重调整考点城市。

三、沈阳市*公务员考试的地点是哪里呢

1.沈阳沈阳市第28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212号。

2.沈阳沈阳市第50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机校街50号。

3.沈阳沈阳市第107中学辽宁省沈阳市滂江街121号。

4.沈阳沈阳市振东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44-2号。

5.沈阳沈阳市第111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路45号。

6.沈阳沈阳市第二十六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榆树巷19号。

7.沈阳沈阳市第92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明堂街3号。

8.沈阳沈阳市第35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老虎庙巷9号。

9.沈阳沈阳市第三十八中学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兴路3号。

10.沈阳沈阳市第43中学崇山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99号。

*公务员考试,简称“国考”,指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是*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四、辽宁省考考试地点一般在哪里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可直接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具体考点会在选择的考区内进行随机分配。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录用。

4.本次考试在全省省辖市设置考区。报考者可按就地就近原则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考区。

5.当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未达到开考比例(省直机关开考比例为1:3,省直法院系统基层院、省直检察院系统基层院开考比例为1:2,全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开考比例为1:1.5,市以下机关及监狱戒毒系统开考比例为1:2)时,调整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职位及招录计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但未被取消的职位,招录机关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报考者报考,报名期间,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后可查看各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请报考者及时报名并缴费,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录机关、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考公助手
  • 已关注:2554323
  • 咨询电话:
相关资料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