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二、职级序列按照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公务员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4、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职级序列另行规定。
5、三、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相应的级别。领导职务对应的级别,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
7、(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8、(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9、(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10、(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11、(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12、(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3、(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14、(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15、(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16、(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17、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是:
18、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按照下列规格设置:
19、(一)中央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20、(二)副省级城市机关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二级巡视员;
21、(三)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副省级城市的区机关设置一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22、(四)县(市、区、旗)领导班子设置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县(市、区、旗)、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
1、公务员薪资如何,职位待遇怎样,如何晋升等诸多问题都是咱想考公务员的人想了解的。随着经济政策的更新迭代,公务员的职务等级也有小小的变化,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具体有哪些变化。(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2、领导职务层次分为:*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等;
3、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对应的级别是: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等....
4、大家不需要这么详细,看图.1【有贡献才能晋升】
5、【并行对应,即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便于区分】,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
6、【实际效益和工作范围,职务所需有差异】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规定晋升级别。
7、【职务待遇,见图.2】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除去基本工资,多劳多得,鼓励积极工作。
公务员职务级别如下:*正职:一级;*副职:二级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正职、*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另行规定。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另行规定。
1、公务员等级包括领导职务等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等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等级和军队的职称级别,不同的类别下分为若干个的等级。如领导职务分为正国级正职、正国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等,依次往下。
2、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3、(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4、(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5、(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6、(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7、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8、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9、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10、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