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培训网欢迎您来到考公助手!

400-850-8622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30-21:00

一、吉林省公务员和黑龙江公务员的区别

1、如果您的户籍符合黑龙江省考的要求,就可以报名。

2、您可以选择在吉林上辅导班,因为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基本一致的。

3、公务员考试中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4、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公务员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总体情况。

6、如果白天时间不充裕,可以考虑中公网校课程。

7、建议您关注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及时了解招考信息。

8、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二、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时间

2024年吉林省考时间预计是2024年2月-3月。

公务员考试是公务员主管*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组织。

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作为报考的基本条件。

考试内容突出公务员政治属性,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环节全面了解考生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要求,积极支持有空编的单位及时补充人员,继续设置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招录职位。

三、吉林省省考时间

1、2024吉林省公务员省考时间:2024年2月-3月。

2、吉林省公务员省考是吉林省*为了选拔人才,保障公务员队伍质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别是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动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而举办的考试。

3、广泛招聘范围:吉林省公务员省考不仅面向本省内的应届毕业生,还对外省市的优秀人才开放。这种开放性有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来吉林省就业和发展。

4、职位多样性:吉林省公务员省考涵盖了各个职能*和不同层级的公务员岗位,包括行政管理、法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等多个领域,满足了不同专业、不同背景人才的需求。

5、严格选拔标准:吉林省公务员省考对报考者的学历、综合素质、面试表现等方面有着严格的选拔标准,确保招聘出的人才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6、福利待遇优厚:吉林省公务员省考录用的公务员可以享受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和较为优厚的薪资待遇,同时还能够获得健全的社会保障和职业发展机会。

7、考试科目:吉林省公务员省考通常包括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面试等科目,以全面评价考生的能力和素质。

8、招聘程序:吉林省公务员省考的招聘程序通常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通过多轮选拔,选拔出具有优秀综合素质的人才。

9、培训和发展:吉林省公务员省考录用的公务员在入职后通常需要接受一定的培训,以提高其在工作岗位上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吉林省*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公务员不断学习和进修,提升自身能力。

10、总的来说,吉林省公务员省考作为吉林省*选拔和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不仅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为吉林省吸引了更多高素质、有实力的人才,为吉林省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2024年吉林公务员考试一年几次

正常情况下,吉林省每年是只有一次考试的,但是也不排除特殊情况的出现,例如2015年就举行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公务员考试。大多数情况下,吉林省公务员会安排在上半年三四月或者下半年八九月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2022吉林省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款所列情形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温馨提示:为不影响您的学业,来校区前请先电话咨询,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
  • 详情请进入考公助手
  • 已关注:1201398
  • 咨询电话:
相关资料
姓名不能为空
手机号格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