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与综合管理类相比,行政执法类只有对法律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出现纠纷时不具备裁定权。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是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
专业技术类是指在机关中承担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职位类别。专业技术类职位的本质特征是指在公务员队伍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门的技术支持与保障的职位。
行政执法类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履行市场监管与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的基层单位的行政执法职位中设置的公务员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主要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
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法官、检察官职位分别行使*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是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
年龄一般在18岁到35岁之间,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职位类型等而有所不同。
大多数公务员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同职位可能对应不同专业要求。
申请人通常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面貌,即要符合党的要求,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申请人需要符合相应的身体健康标准,通常需要通过体检。
申请人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法律意识。
公务员招录通常需要通过笔试、面试等考试环节,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公务员考试职位根据报考单位属性一般可分为省级(含副省级)或市(地)以下,省级(含副省级)是指*、中央、部以及省级*和行政*的职位,市(地)以下是指市*以及市*以下*里面的行政管理*职位,其中根据职位的工作内容又可分为A类综合管理类、B类行政执法类。考生在准考证上能看到自己的职位定位。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2、(二)*副职:四级至二级;
3、(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
4、(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
5、(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
6、(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
7、(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
8、(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
9、(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10、(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11、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12、第六条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3、(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14、(二)具有与拟调任职位要求相当的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15、(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累计所需的*工作年限。
16、专业技术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的,应当担任副高级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
17、(四)调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调入市(地)级以下机关任职的,应当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18、(五)调任厅局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调任县(市)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调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19、(六)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0、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项需适当调整的,市(地)级以下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公务员主管*批准同意,省级以上机关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公务员主管*批准同意。
21、第七条公务员调出机关后拟再调入机关担任高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的,应当具备从调出机关时所任职务晋升至拟调任职务所需的任职资格年限。
22、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调任:
23、(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4、(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5、(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6、(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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