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历年广西公务员考试笔试分数线情况
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含第二批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如下:
1.报考自治区招录机关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2.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专设残疾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3.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紧缺职位(指**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职位)、专设残疾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2014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含第二批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所公布的照顾加分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由报名系统生成,能否照顾加分以招录机关核实为准。请各地各*认真做好相关核查工作。
更多相关信息可访问广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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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务员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参考2015年的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以下提供2015年广西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仅供参考:
经研究,现将广西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公务员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1.自治区级招录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
2.市级以下招录机关职位(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3.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16个享受艰苦边远津贴政策县,以及含自治区或市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紧缺职位(指**的城乡规划管理、海监船员以及政法机关的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职位)以及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4.定向招录村(社区)“两委”成员职位: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选调生职位(含第二批职位)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所公布的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是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由报名系统生成,能否照顾加分以招录机关核实为准。
考生从5月20日8:00起可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自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1、一、A类(自治区级、市级机关)职位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2、二、B类(县级、乡镇级机关)职位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3、三、C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总成绩不低于10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且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不低于40分。
4、四、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城市社区干部招考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85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5、公务员主管*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将面向社会进行调剂。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即指报考者应答的是同一类试卷)的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公告、职位等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6、面试结束后,招录机关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其中,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
1、广西省考每一年的笔试合格线都是不一样的,会根据每年考生的笔试情况来制定,一般会在4月中下旬左右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以往年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例,供大家参考一下:
3、一、A类(自治区级、设区的市级、县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4、二、B类(乡镇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1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5、三、C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05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6、四、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录职位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7、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