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8元。新疆农科院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中,公务招待费明细列为31622元,而根据情况说明显示该单位2024年度公务接待标准60批次360人,人均接待费87.8元。公务接待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党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对因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而来访的公职人员,使用*公共财政资金和其他公共资金。
1、一、《中央和*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2、二、住宿费2015年10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央和*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3、三、交通费只有省部级才能坐头等舱
1、住宿费方面,自治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疆外出差统一执行财政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疆内出差省部级工作人员每天是800元、厅局级每天48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每天为340元。
2、市内交通费方面,参照中央的做法,取消了公杂费和通信费的内容,统一改称市内交通费。将标准提高到现行不分区内区外每人每天80元。
3、考虑到新疆地域辽阔,县与县之间距离较远,适当提高连续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加发伙食补助费标准。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或长途班车,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凭车票按照自然(日历)天数,每人每天加发的伙食补助由原来的20元增加到50元。汽车驾驶员也包含在出差人员之列。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并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超出限额部分由个人负担。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车辆的,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趁出差绕道回家费用不报销。
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
2、车辆费用:如果是自带车辆,出差路上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4、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等
5、市内交通费:目的地的公交、出租等费用;
《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十条规定,严格管理差旅费支出,严格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1、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目前,各地财政*已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地市。为方便执行,财政部将相关标准汇总整理后,制定了《中央和*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2、一、《中央和*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3、按照《关于调整中央和*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中央和*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市县出差,执行地方财政*制定的住宿费标准。
4、2015年10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中央和*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中央和*机关差旅住宿费将执行新的标准。
5、根据新调整的住宿标准,省部级官员在北京、上海两地*可以入住1100元标准酒店,其他省份是800或900元,司局级和处级及以下干部的住宿标准也有不同幅度的提升。按照标准,处级及以下干部由在北京的住宿费由每人每天350元涨至500元。经搜索某旅游网站,按500元标准显示的酒店均位列高档型酒店排行榜。而在北京,经济型连锁酒店,如汉庭、锦江之星、如家、7天等普通人差旅最熟悉的酒店,价格普遍是二三百元。此次调整后,省部级、司局级、处级及以下干部在湖北省内出差的住宿费三挡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800元、480元、350元。调整后,处级及以下干部到湖北省内出差的住宿费标准将上涨30元。据《中央和*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司(厅)局级以上干部在湖北省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限仍为每人每天480元、800元;处级及以下干部在武汉市出差的住宿费标准上调30元至每人每天350元,在湖北其他地区则仍为320元。
6、在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这6座城市引入了淡旺季的概念,标准可上浮20%-50%,每天限额*上浮至1200元。以青岛为例,夏天这里游客众多,酒店一房难求,适当提高标准,保证顺利入住,可以避免耽误事。
7、2014年起执行的《中央和*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8、如果坐飞机出行,省部级干部才能坐头等舱,司局级和其他干部只能坐经济舱。乘坐火车的情况稍微复杂一些,县处级及以下干部只能坐硬座、硬卧,高铁二等座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超标”乘坐了交通工具,比如县级干部坐了飞机头等舱,那么差价需要自己补上。
9、出差在外,少不了打车或者坐公交。市内交通这方面,按照《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省外每人每天80元、省内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10、伙食标准,各地财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自主规定。我们梳理各地标准可以发现,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大多为100元。财政部统一发布的标准就是除出差到西藏、青海和新疆定为120元每天之外,其他各地标准为100元。同时规定,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也就是说,超出标准范围由个人承担。
11、很多人出差,当地都会进行接待,这方面也有严格标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2、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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