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申论》试卷分两类,报考兵团、师市机关和监狱系统职位的考生考*类试卷,报考团场机关、选调生和“*生培养锻炼”岗职位的考生考第二类试卷。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专业科目》。
1、新疆兵团行政执法类申论和普通申论的区别如下:
2、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材料中的问题)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解决问题)。普通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3、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与*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对象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且只存在于这些**中的基层单位。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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