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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萍乡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1、负责局机关公文运转及局长办公会和市级教育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教育新闻宣传和文秘、信息、督查、信访、档案、保密、机关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法制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的安全工作、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2、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及直属学校党的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工作;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政治、理论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思想动态,收集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党委搞好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呈报、任免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妇女工作及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统计等工作;协调指导市级教育社团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的资格认定、表彰奖励、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与协调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规划并指导全市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师德师风教育工作;组织和指导在职干部的继续教育;负责管理市直学校的劳动人事工作。

4、(4)计划财务科(会计核算室、校建办)

5、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提出全市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编制我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市直学校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基建投资;指导全市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参与拟定我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统计并监督测评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参与拟定市直学校和局直属单位的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市直学校和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统筹管理捐赠援助款、扶贫助学款和外资贷款;负责市直学校和局直属事业单位的*采购工作;编制市直学校的校舍建设计划,审查基建设计方案、工程预决算;负责市直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收费管理工作、危房改造工作和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学校危房和校舍安全工作。

6、(5)基础教育科(萍乡市托幼工作办公室)

7、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发基础教育的文件和评估标准,并指导督促实施,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教材、资料、竞赛、考试的管理;指导中*电化教育和图书,以及教学仪器设置配备工作;指导幼儿教育、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中*校安全教育工作、托幼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的*、会考、中招工作;负责全市高中、*、*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的行为规范等常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中*德育工作和教师、校长培训工作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8、(6)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武装部)

9、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拟定有关“体、卫、艺”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全省、全市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全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疾病预防工作与饮食、饮水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大、中专学生军训工作;负责人武部交办的工作。

10、规划指导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及学生、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负责学校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学校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学校的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有关*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11、统筹管理全市普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及其学籍管理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技术教育评估标准和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科室指导职业中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

12、统筹规划、协调全市师范教育工作,负责对中*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级教师进修学校与培训基地的建设和教学业务指导工作;制定中*师资学历达标规划、计划并检查、指导实施;指导教育系统内的广播、电视函授等远程教育工作;负责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地方性规章,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进行指导、监督、评估检查和宏观管理。

13、⑽监察室:与局纪委合署办公,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处和教育执法工作。

14、⑾工会:组织领导所属县(区)教育工会、市直属学校基层工会贯彻实施上级教育工会和市总工会的决议和工作要求,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与同级教育行政*制定有关涉及教工利益的规定,并就涉及教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教育行政*进行研究解决。指导、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和县、区教育工会参加具有产业特点的各项活动。组织教育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培训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按照规定协助管理所属基层工会领导干部,审批所属基层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报告。支持、协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表彰教工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和个人。

15、⑿萍乡市人民*教育督导室:代表*负责对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县、区人民*及有关行政*执行教育法规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教育行政*的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16、⒀教研室: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17、⒂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18、⒃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全市教学仪器装备工作。

19、⒄电教馆:负责全市电化教学管理。

20、⒅教师培训中心:负责教师培训场馆管理。

二、萍乡市*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萍乡市*税务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11个内设机构、3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对税务*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指导和指标峰值确定、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开展反骗取出口退税工作。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税法宣传、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协调机关工、青、妇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和直属税务分局级别为正科级。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3个检查科,级别为副科级。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征收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级别为正股级。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核实、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收入核算股(级别为正股级),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纳税评估科(级别为副科级)。(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计划的制定、上报、保管、系统内的调拨、核算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管理系统报税、认证系统管理和稽核系统发票稽核工作;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普通发票使用管理工作和印制、保管、系统内的调拨、核算及其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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