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自收到内容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办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同意受理的下发《民办培训机构筹设通知书》,筹设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不同意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下发补正通知。
2、(二)评审。筹设期满,申请人应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正式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报告及申办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三)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结合评审意见,以文件形式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举办者填写相应表格,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指定银行存入不少于注册资金的20%,作为机构存续期间信用资金;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权利。
4、(四)发证。全部手续齐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颁发《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5、(五)公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通过网站等媒体公告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培训项目等信息。
6、注意: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统一规范格式,如:“郑州市+字号+职业培训学校(中心)”或“郑州市+字号+行业(职业)分类+职业培训学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受理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申请后,举办者应向登记机关提出核名申请,并取得《校名核准通知书》。
7、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到相关*办理法人登记、印鉴制作、收费许可、银行账户、税务登记等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在批准地址开展许可范围的办学活动。
组建会计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2.向工商行政*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1)筹设情况报告。
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章程事项:①办学的名称、地址;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⑦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⑧章程修改程序。
(3)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4)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1、开办会计培训办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
2、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3、(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4、(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5、(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九)*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申请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1、(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2、(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13、(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4、《*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15、第十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16、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7、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8、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19、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
20、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备案。
21、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2、百度百科-*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组建会计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领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3.办理税务登记。至于费用,至少要有十万元的注册资金(须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评估)
4.申请正式设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章程事项:①办学的名称、地址;
②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③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④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⑥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3)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有2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的证明
(4)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聘任教师和职员应有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拟聘财会人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使用权、校舍产权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教学仪器、设备清单。举办者自有的并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办理好产权变更手续。
具备办学条件的可不经筹设,直接申请正式成立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5、审批完毕,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准设立的,颁发办学许可证。
递交申请筹办的办结时限为30日,申请正式的办结时限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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