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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问辽宁*有财务会计专业么!

1、没有专门财务会计专业但是会计专业有相关课程以下摘自辽大招生专业介绍:

2、会计学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和**从事会计实务、会计理论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审计学、会计理论、会计制度设计、专业英语等。

3、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审计及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独立履行注册会计师执业职责和承担审计工作能力,能在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公司)、**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审计实务与理论研究的专门人才。主要课程:高等数学、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经济法、税法、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会计制度设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准则与审计理论、资产评估、专业英语等。实习项目:选拨优秀学生参加*注册会计师协会资助的“CPA方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习项目”

二、辽宁省*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局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8]104号)精神,省局党组经研究决定对省局机关机构设置及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 1.办公室

拟定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省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内部网站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研究建立依法治税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开展依法治税考核;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组织全系统税收法制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出口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组织实施全省企业所得税专家会诊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及其渠道管理(包括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等)。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涉税事项网上办理功能。负责*税务总局业务支持中心辽宁分中心业务运维工作。

拟订全省国税系统预算、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采购、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财务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预算编报、分配和批复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本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银行账户报批、报备和年检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采购计划编报工作,办理具体采购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基建会计核算、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等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税务服装制作与配发工作。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和推广税收执法信息系统,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国税系统督察内审业务指导;协调处理外部监督*反映税收执法与审计问题,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和落实。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特别纳税调整调查与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省专业化纳税评估工作。

17.机关党委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稽查案例分析;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系统税收检查情况的复查复审;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稽查局设7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1.信息中心

制定和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技术实施方案、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未列入*采购范围的办公物品的采购;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税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和办法;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课题组织与实施工作;负责内部图书资料室建设和管理,收集、整理、传播和应用税收资讯;出版《辽宁国税》内部期刊和编撰地方税志,配合有关*搞好税收宣传;承担《*税务》等杂志在辽宁地区的组稿、通联、印刷和发行等合作办刊业务;组织有关人士对税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和奖励,培训税收科研骨干力量。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负责拟定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制度和执业标准;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对合并、变更、注销税务师事务所的备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承担辽宁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辽宁省税务干部学校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三、辽宁省有色地质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责

1、根据局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和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提出预案,供局党组和局长决策参考。

2、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职能*之间和局属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3、负责局党组和局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秘、会务,以及会议工作部署的催办、检查反馈等项工作。

4、负责局上报下发各类文稿的审核、打字、复印及密级标定。

5、负责党政文件、信件、电报、内刊的签收、拆封、登记、送批、转送、分发、催办、立卷工作。

6、负责局档案的管理,对局属各单位的档案工作检查指导。

7、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和招待费的使用管理。

8、负责信访工作,对局属各单位信访工作检查指导。

9、负责保密工作,为局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11、负责全局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建立内部、外部网页,编发、更新网上信息,负责网络系统的维护。

1、负责机关办公设施、用品、备品、劳保用品的管理。

2、负责机关房产管理、维修、出租与经营。

3、负责机关办公楼的取暖、水、电管理以及维修和费用的上缴。

4、负责机关家属住宅管理,职工采暖费审定。

5、负责公有住房改革和往房货币化工作。

6、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卫生防疫。

7、协调处理地方关系,缴纳有关费用。

8、负责机关对外经营单位(发展公司、招待所)的管理。

9、负责机关办公楼的消防、保卫(包括门卫值班)工作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制定保卫制度和防火制度,监督执行情况。组织保卫、更值人员年度体检、上岗培训及换证工作

1、监督检查*和*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及各级领导机关制定的规定、制度、办法在本系统的贯彻执行。

2、检查全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履行职责情况。

3、检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和经济案件。

4、受理群众和单位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

5、受理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

6、配合有关*对监察对象进行法纪、政纪教育。

1、审查监督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考核其经济效益。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

2、审查评价局属各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责任,考核投资决策、费用预算的可行性和执行结果的有效性。

3、审查监督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揭露和处理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违法纪行为。

4、承办领导指定和上级下达的各项审计任务,提出审计报告。

5、检查指导局所属单位审计工作。

1、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2、负责全局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

3、负责全局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4、协调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委与地方党委工作关系。

5、协助有关处室抓好处以上干部的考核工作。

二、直属机关党委与政工处合署办公,其职责是:

1、领导局直属地勘总院、基础公司、局机关党的组织。审批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

2、负责直属党委、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

3、负责直属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和党内评比表彰工作,组织评议党组织和党员工作,开展“两先两优”活动。

4、负责党外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5、负责统战工作。领导直属机关纪委和共青团组织。

6、组织直属机关开展“创业立功竞赛”活动和年度总结评比表彰工作。协助有关*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三、局工会与政工处合署办公,其职责是:

2、指导和管理局属工会的职代会及厂务公开工作,做好特困职工救助和特困遗属生活补贴工作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全局的创业立功劳动竞赛、总结评比表彰和推荐工作。

5、负责处以上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工作,并实行群众监督。

四、纪检组办事机构设在政工处,其职责是:

1、负责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处理本系统党组织、党员违反党内法规比较重大的案件。

1、根据省总工会工作部署和局党政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制定全局工会年度工作计划,部署、检查、指导基层工会工作。

2、在党政主导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

3、组织职工开展“创业立功”劳动竞赛,着力*限度发挥职工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4、指导局基层工会职代会建设及民主管理工作。

5、负责全局“和谐有色建设”评比工作;负责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

6、协助党政*开展团队文化建设,全面提高职工素质。

7、参加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做好落实工作。

2、组织制定全局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全局安全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安全责任指标的制定及考核。

3、制定和完善全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各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参与重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5、监督检查新建、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参加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6、组织安全大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下达停止作业命令。

7、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管理经验,组织安全技术培训。

8、组织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负责局机关的工伤鉴定工作。

9、会同有关*制定局系统个人劳动防护品和防暑降落温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发放、使用情况。

10、监督各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

1、依据*财经法规,组织制定全局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向省财政厅申请预算指标,负责公用经费预算编制,负责全局综合预算汇总、审核,并上报省财政厅审批。负责将省财政厅批准的综合预算下达到基层单位,并指导、检查、监督各项预算的实施。

3、负责全局财务决算的部署、编报、审查、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局机关行政、工会财务的核算、管理及各项会计报告的编报工作。

5、负责管理、检查、监督全局各项资产、资金的合理使用与安全。

6、负责对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的界定审查工作,参与资产经营承包及资源优化配置方案的制定,会同有关*监督考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实现。

7、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资金投入等重大经营决策工作。

8、结合生产实际,抓好成本管理,推行先进成本管理方法的贯彻实施,指导检查局属各单位制定成本费用定额。

9、负责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并评价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绩效。

10、监督、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选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

11、负责全局资金筹措、使用和融通工作。

12、组织财会人员开展业务理论和管理技能培训,进行会计电算化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13、负责管理和协调各单位基地物业管理的各项事宜。

14、负责全局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多各种经营、基本建设等立项、论证、审批,并对各类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调控。

15、负责项目(包括地质项目、扶持费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基地维修改造项目、住房分配货币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以及不可预见项目的处理)经费预算的编制,全局预算的综合和下达,并指导和监督项目预算的实施。

16、制定全局各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7、负责制定经营指标责任考核方案,并对各单位经营结果进行考核、检查、兑现。

18、制定和完善全局设备、物资管理办法;参与大型、关键设备和用转产扶持费购置设备的选型论证及购置;负责闲置设备的调剂、变价处理与报废设备的审批;监督检查全局固定资产技术状况及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

19、负责全局设备、主要原材料、物资消耗的定期统计工作,指导、协助各单位制定物资消耗定额并跟踪管理。

20、制定和完善统计管理办法,指导基层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21、负责全局多种经营、地勘生产、基本建设等综合统计工作,提出文字分析材料,及时上报。

1、贯彻落实*、省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2、负责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处级干部任免建议。对局、院双重管理的处级单位班子调整和处级干部的任免建议,以其上级主管单位为主。

3、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材料的审核与上报;组织协调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评工作。

4、负责高级聘任审核;指导基层单位技术岗位设置。

5、负责行政干部、技术干部的备案管理。

6、负责劳动工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工资正常升档,职务晋升(不含改变工资序列),调整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新招收(招聘)人员见习期、初期或转正定级工资,并对工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7、负责工资总额管理。根据省人事厅年初核定的工资总额,按月审批二、三级单位的工资(含临时工工资)、津(补)贴、奖金的支付情况,对工资总额实行总量控制。协助基层单位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8、制定全局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计划,配合基层单位落实年度引进人才计划,做好接收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及人员调入、调出的呈报审批事项。

9、负责组织实施干部、工人的培训和教育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0、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综合统计上报和人员信息库管理。逐步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综合统计、劳动工资管理微机化管理进程。

11、负责全局处级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基层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各单位事业部的在岗、下岗、离退休、遗属、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基本经费预算编制与经费支出情况的管理,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14、负责职工正常退休的审批及职工提前退休的审核、上报审批。

1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遗属、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基层单位的离退休管理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定期向局党组汇报老干部工作。

2、根据省委老干部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离退休管理工作,对局属各单位的离退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4、深入实际,掌握离退休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情况,健立建全离退休管理工作制度。

5、做好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工作。组织到体尽弱多病的离退休人员家走访慰问。

6、及时准确上报老干部工作各种报表。

7、负责老干部目标责任制各项考核内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自检情况。

8、组织老干部参加省委老干部局召开的会议、培训,以及大型文体等活动。

9、负责局机关离退休管理和服务工作。

10、定期组织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的活动。

1、贯彻执行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团结、引导青年为局经济发展、和谐“有色”建设做贡献。

2、负责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团的活动。不断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强化教育效果。

3、协助局直属机关党委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4、加强团的组织建设,负责建立健全团的各级组织,适时把符合条件的青年吸收到团的组织中来。负责团员数量统计、团费收缴等工作。

5、负责对团支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指导团支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负责对团支部的考评和对团干部的考核。

6、负责组织各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7、努力为党培养后备力量,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8、完成局党组、局直属机关党委交给的其它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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