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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专业去哪个*留学好

1、有很多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想要出国留学,国外的法律体系完善,教育优势明显,那么法律专业要去哪个*留学好呢?来看看相关的内容介绍吧!

2、美国法律是当今世界最完善、最成熟、也是最合理的,但是美国或英国的法律体系与*的法律体系之间有差异。英美法系的特点,一是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二是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三是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四是法官具有突出作用;五是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六是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3、英国法律是英美法系的起源,许多*的法律制度都是以英国法律为基础构成的。在英国法律专业硕士课程所颁发的学位类型通常为LLM(法学硕士),也有个别学校颁发与法律相关的专业为MA(文学硕士),学制一般是一年。

4、加拿大是一个法制*,法律制度完善,加拿大联邦一级及其他九省和三个自治地区,实行英美法系,由于魁北克省最初为法国殖民地,沿袭传统实行大陆法系。目前,加拿大共有24所*设有法,分别颁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法律职业学士学位。加拿大法学教育重在培养执业律师,但也十分重视理论教学,以保障教学方式的多元化。

5、澳洲留学读法律专业的学生中,以硕士课程居多。有些人觉得到澳洲学习法律专业觉得很难,实际上,难并不是这个课程本身的原因,更多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别。*援引的是大陆法系,以法典为主;澳洲采用英美法系。如何囊括*法律的根基,采摘澳大利亚法律的精髓,成了赴澳学习法律的价值所在。

6、荷兰的风景优美,是郁金香王国、风车王国。荷兰这个优美的*给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商业贸易较为繁荣的*。但荷兰还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兰还是一个法律体系健全的*。

7、布里斯托*法声誉不错,深受各大律所雇主的青睐,他家的LLM Law- General Legal Studies侧重于法学知识的全面教授,锻炼学生法律实践运用能力,为今后的就业和学术发展打下基础。

8、 Glasgow格拉斯哥*LLM Law为学生提供法律综合内容,法有独立图书馆,并且学校主图书馆(欧盟文献中心)收藏了大量法律方面的材料和官方出版物。

9、地处美国康涅狄格州充满人文气氛的纽黑文市,古色古香的建筑以及在全美法中藏书最丰富的法学图书馆都使得耶鲁法盛名远扬。

10、斯坦福法地处硅谷核心城市和法律中心之一帕罗奥多的黄金地段,在过去的三四十年里,斯坦福法背靠硅谷科技的发展,一跃成为美国最富盛名的法之一。

11、法学博士的开辟是代表着悉尼*法与法律研究生水平教学的一个新时代。这是一个综合三年的学位,它拥有无可匹敌的国际焦点同时也使你能在澳大利亚接受到法律的综合的实践与专业性。

12、多伦多*法建立在领导,创新和勇于冒险的强大历史基础之上。它成立于1887年,是多伦多*历史最悠久的专业之一。然而,直到1949年,现代法的蓝图才被起草。

13、尽管早在1829年就在麦吉尔(McGill College)举行非正式法律讲座,但加拿大最早的法律系直到1848年才正式成立。

14、集中在公务员、律师、事业单位、律师助理、法务专员、检察官等方面。

15、法律类专业的学生就业方向概括起来至少有三方面的选择;

16、律师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法官检察官等司法机关、企业*法务及其相关工作。

17、公务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等,毕业后通过*司法考试,通关率大约30%;公、检、法单位,除了司法考试外还需公务员考试。

18、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收入有很大差别(例如北京),顶尖律师年收入1000万,大部分小律师和见习律师年收入约两三万元。

19、公司法务:国企、银行、外企、大型私企,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法务人员年薪:外企大约10万左右,大型国企和民企5至7万元左右)

20、其他: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

二、法律专业适合去哪个*留学

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那么法律专业适合去哪个*留学?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美国无疑是一些世界上*的法的所在地。因此,美国是学习法律的**。一方面,QS六所(名)法在美国。他们是哈佛、耶鲁、斯坦福、加州*伯克利分校、哥伦比亚和纽约*。以哈佛为例。它为学生提供世界上最多的课程和研讨会。它们甚至根据学习课程进行分类,包括刑法、商法、*法等。

英国是全球最受有抱负的法学生欢迎的*之一。不出所料,杜伦*指出,约有 23,000名外国人在英国学习法律。其一,普通法诞生于英国。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认可,因为世界上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法律体系以此为基础。与美国一样,英国也是许多著名律师事务所的所在地,例如 DLA Piper和 Clifford Chance。作为一名英国*生,您可能有机会为这些表格实习(并最终工作)。

澳大利亚是另一个比较受欢迎的出国留学*之一。在澳大利亚*就读的约 870,000名外国人中,他们占了很大一部分。由于各种原因,这片土地对于学生来说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它是世界上一些*的法的所在地。以世界排名第12的悉尼*为例。虽然它比英国和美国的法更年轻,但它已经证明了它的黄金重量。

他们认识到全球化的价值,这反映在其多元化的学生群体中。它的师资也是国际化的。许多人来自美国的哈佛、英国的牛津和*的清华。澳大利亚*还承诺提供充满活力的学生体验,包括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和交换学习等。

与英国一样,与南部邻国相比,加拿大提供了更快的法律途径。在这里,国际学生只需三年即可完成课程。当然,必须事先完成本科课程。在多伦多*等法,学生可以专攻宪法、刑法、合同、法律和财产法。还鼓励学习者参加模拟审判以练习他们的法庭技巧。

根据QS排名,世界上*的三所法都在新加坡。它们包括新加坡国立*(排名第 13位),南洋理工*和新加坡管理*(SMU)。在 SMU(与其他新加坡*一样),学生可以参与前瞻性教育。除了传授基础知识外,还教导学生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实践。当然,这些课程由新加坡乃至全世界*秀的律师学者教授。他们来自不同的背景,从研究人员到法律从业者。

日本可能不是外国法律学生的热门选择,但日本是学习法律的绝佳*。一方面,朝阳之地是世界上一些*的法的所在地。带头冲锋的是东京*和京都*。例如,东京*拥有世界上最广泛的法律图书馆之一。在这里,有抱负的律师可以从 800,000个可用的法律头衔中进行选择。

在美国学法律专业的留学生,大部分都会选择回国就业,有些进了一些美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上海的分所,拿的薪水一般都是*律师里的高收入。有些进了一些大型国际企业做法律顾问。有些进了*机关。有些回国攻读博士。

目前国际贸易步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全球范围的区域经济合作势头高涨,尤其是*作为领头羊更需要一些精通国际法律的人才,并且需求量只会越来越大,所以去美国学法律专业是很容易找工作的。

美国作为全球*大经济体,其法律发展历经200多年普通法内生变革的不断砥砺,形成了联邦、州及地方法律三级纵向,立法、司法、行政三级横向的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美国是拥有法最多的*,共有200多所*开设,其中最为*的就是大名鼎鼎的T14集团,也是美国*的14所法,分别指耶鲁、哈佛、斯坦福、哥大,芝大,纽大、宾大,密歇根*,弗吉尼亚*,杜克,康奈尔,加州伯克利,西北*,乔治城*。

这14所法含金量特别高,律所对从这些*出来的JD或LLM是另眼相看的,国际学生申请难度非常的高。

众所周知,美国法律专业分为LLM、JD、SJD三种项目,其中LLM是留学生申请人数最多的,也就是一年制法律硕士,大部分美国院校都开设开设LLM学位,LLM课程的好处是时间短,见效快,适合国外有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或本科是法学的应届毕业生去申请。

三、以后想出国读研,请问哪个*法学比较好的

荷兰的风景优美,是郁金香王国、风车王国。荷兰这个优美的*给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商业贸易较为繁荣的*。但荷兰还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兰还是一个法律体系健全的*。例如:国际法庭设在荷兰,欧洲的*部法典诞生于荷兰的莱顿*。因此,从这些方面都可以体现出荷兰高质量的法律体系。

荷兰是一个君主立宪的议会制*,*制定的全部法案都必须以议会的法案为根据。荷兰宪法规定:“民法、刑事、民事诉讼法及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必须依据议会制定的统一的法典,但也不妨碍根据议会的单独法案规范其他领域。”因此,荷兰法是由议会法案、法典、条约及案例法组成的法律制度。荷兰法律不像美国或英国法律那样以传统共同法为基础,而是基于源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国法律。国际法庭设在荷兰,荷兰健全和高质量的法律体系为荷兰的法律教育提供了强大的支撑。荷兰高校提供的法律英语课程体现了荷兰的法律传统。许多法律专业课程与国际法有关,常常涉及法律制度的比较。因此学生可以学到更全面、更透彻的法学知识。

学生在教学中可以充分体验生动的法律教学,接触到丰富的历史和广泛的专业知识以及可以感受到国际化氛围和国际视野。更值得注意的是,荷兰的法律体系和我们的大陆体系的法律极为相似,对学生学习很有帮助。因此,荷兰可谓是一个学习法律专业的优选的*。

荷兰在法律专业方面具有优势的*是莱顿*、阿姆斯特丹*、阿姆斯特丹自由*、马斯特里赫特*和H类的海牙*。其中莱顿*成立于1575年,是荷兰最古老的*,也是世界排名0名的*。学校的法律专业世界排名第五,商法和国际法是荷兰*的法律专业。这些院校在法律专业方面都是很有实力的院校,想申请荷兰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考虑一下。一般申请法律专业的要求较高,雅思一般要求6.5分以上,有的还要求7.0分以上。

德国作为欧洲强国,因其*免收学费及承认*的学位而成为近年留学的热门*,不少学子赴德留学。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代表*,德国法典是很多大陆法系*制定法典的参考依据。我国也是大陆法系*,所以在国内学习法学的学生,去德国进修是十分有好处的。

在Manager Magazin对法学专业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弗赖堡*以法律著称,列第10位,波恩*列第11位,为外国学生所设比较法学硕士(在欧洲法学论坛范围内)政治法博士

曼海姆*列第12位,法学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劳工法、国际私法、犯罪学与法哲学等,不莱梅*在Manager Magazin对法学专业的排名中列第32位,硕士学位有欧洲及国际法律,科隆*的法学系是德国*的法学系之一奥格斯堡*的法学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国际法、欧洲法、罗马法等。海德堡*法学系有法学、外国和国际私法与经济法、法学史、社会经济法、刑事法、财政税和德国与欧洲管理法等专业。法学系的经济法专业闻名*。

1. Uni Heidelberg(海德堡*)

2.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汉堡法律)

10. Uni Tuebingen(蒂宾根*)

一、美国的法及ABA、AALS、AALL三大协会

由于美国政体是联邦制结构,并且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度,所以美国办教育的主体主要是各州(县、市)*或个人的事情,美国根本不存在联邦*举办的*的法。中央*控制的微弱与私人捐赠*法这两方面的结合,导致了各个法在诸如课程设置及教学等方面的差异。为确保法律职业者道德和业务素质的*标准得以维护,联邦和各州*对法的管理,主要依托非官方的行业协会——全美律师公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简称ABA)、全美法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简称AALS)和全美法律图书馆馆员协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简称 AALL)。ABA成立于1878年,协会下设有法律教育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ducation),它负责发“牌照”给要开办法的*,规定对法的各种硬件要求;AALS成立于1900年,1971年被确认为两个*立案的法律机关(另一个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师资格部)之一,该协会出版的《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长期享有声望;AALL对*法律图书馆进行行业管理,规定各种标准规格并定期进行评比检查验收。当然,美国的教育已经成了一项产业,市场调节对一个教育机构的生存也有着重大的影响。

美国法学教育的职业性特征是其他特征的基础,是美国法学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具体来说就是,美国法学教育以律师为培养目标。所谓职业教育是指这样一种概念:法律教育应与人文教育相分离;学生在开始学习法律之前被假定已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学知识;典型的法律学生是恰好成熟,并且为寻求从事法律职业做准备;法的任务在于为法律学生提供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方面的问题的各种技术性训练,其宗旨是训练他们“像法律家那样进行思考”。

法律教育的职业性要求法以判例教学法为主,多种法律技能训练法为补充。但判例教学太耗费时间,因此,法在*课程中仍然保持着苏格拉底式讨论法(Socratic method),并采取"专题式教学"(programmed instruction)、"课堂讨论"(seminar)、"现场实习"(clinical program)、"计算机辅助法律教学"(CALL)、"模拟问题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课堂讲授也没有被彻底取代。

三、美国的法学教育为本科后教育

美国的初级法学教育被置于*本科教育之后,通常被认为是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这是美国法学教育与世界各国所不同的。从美国法的入学条件看,报考法的学生要求已获得某个或者*的文学士(B.A.)学位或理学士(B.S.)学位。总结起来,美国把法律教育置于*本科之后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法律是一门渊深的*,学生必须具有相当的成熟度才能对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师于国民安定、社会发展有重大关系,因此法律教育应当具有较高起点;第三、把法学教育置于较高的平台上有利于法律职业本身的进步。

1.J.D.(Juris Doctor),法律职业博士学位。从历史上看,美国法颁发的学位主要是法学士(Bachelor of Laws,简称LL.B.)学位。自1960年代起,参照医的传统,法开始以J.D.学位取代法学士学位(LL.B.)。其原因在于*本科后法律教育制度的确立和3年制严格的初级法律学历教育被认为具有研究生水平。总之,“法律职业博士”(J.D.)学位是美国法律学制中的初级法律学位。

2.LL.M.(Master of Laws),法学硕士学位。该学位学制一年,也就是说拿到J.D.学位后,再攻读一年,合格后就可以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不过,在美国攻读法学硕士的学生很少。该学位有两种:一是为从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学术性方向而设置的;另一种是为深化某一专门*的技能和专长而设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税法方向。

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学博士。从事纯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学制2—20年,有的甚至终生拿不到学位。继续攻读这一学位的美国人更是凤毛麟角,对外国人来说,拿到这一学位也许是一个镀金的机会。攻读这一学位,只需在学校读一年。一年后可离校,遍工作遍作论文,论文完成后,回来答辩。

另外,法还为在美国从事高级研究的外国法律家授予一种“比较法硕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简称M.C.L.)学位,以及认为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颁发一种“荣誉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简称LL.D.)学位。

美国法的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律师职业,而若要在某个州执业,就必须通过该州主办的律师考试。然后再经过一定的品格考察获得律师执照,就可在州内法庭代理当事人出庭。美国实行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因此,学生在毕业后立即担任法官职务懂得机会是没有的。不过一些优秀的毕业生可能会有机会担任著名法官的书记员的职务,历时一、二年。有些学生希望将来担任法律教授,教师会鼓励他们先到有关*工作若干年,然后再回校任教或进一步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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