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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2021年新税法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2008年新税法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是从当月还是次月开始摊销?谢谢!,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你一定要知晓!,2021年*税收政策,2021年欧盟新税法那些事,如何快速了解学习*税法知识?,*!2021年实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

1.2008年新税法中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是从当月还是次月开始摊销?谢谢!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的起始和停用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2.2021年实施的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你一定要知晓!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一些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开始实施。今天给大家整理了税收新政策要点,方便大家查询使用。01、*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政策要点: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政策依据:《*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02、*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政策要点: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政策依据:《*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 )税收政策0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要点:《公告》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02、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政策要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主要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中的8个二级指标进行了修订。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 03、简便优化个税预扣预缴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04、部分非税收入职责划转至税务*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05、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06、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政策要点:《公告》明确,为贯彻落实《*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07、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机制发生变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实施新的管理机制,由之前的《免税图册》管理改为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管理。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5号)08、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政策要点:自2021年1月1日起,为配合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新的管理机制的实施,《公告》明确如何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申请人如何衔接《免税图册》和《目录》等若干事项。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0号)09、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021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1号)10、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23号)11、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1年第23号)

3.2021年*税收政策

2021年已经结束,迎来了2021年,税收政策有哪些变化呢?作为财税工作人员、公司企业经营者等都需要熟知。掌握好相关税务政策才能有效规避税务风险。从2021年1月起,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社保保险费采用当月申报,次月缴纳的征收模式。为避免逾期缴纳产生滞纳金,影响参保职工权益记录,单位应提前做好资金准备,以便及时到相关*办理相关业务。一、从2021年1月起,哪些政策不能享受了?1、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A、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可以免征增值税B、自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C、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D、全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以自开专票注意:纳税人在符合条件,且客户对票据要求不高的情况下,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优惠A、从2021年1月起,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无偿借贷行为,应视同销售,需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且取得专票的不允许抵扣。B、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3、企业所得税A、缓缴2021年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1年办理第三、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1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B、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地区有哪些?(1)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新疆喀什、霍尔果斯 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3)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超过2021年12月31日没有相应的延期政策,企业需要评估一下是否继续利用税收洼地进行筹划。4、个人所得税优惠 2项免征个税收入2021年12月31日到期5、车辆购置税优惠A、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B、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6、印花税优惠 从2021年1月起,取消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10.500��pc

4.2021年欧盟新税法那些事

2006年*取消了5000多年的农业税,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久旱逢甘霖;2021年欧盟新税法实施,对于众多跨境卖家来说,困恼益增,因其繁文缛节,非轻易可理解矣。本文基此做简略介绍。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由消费者负担。在*由国税局征税,一半上交国库,一半留存地方*,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征税,全部归为中央财政。欧盟是世界增值税的发源地。欧盟不会直接向其成员国征收税款或者设定税率。欧盟法律只要求标准增值税税率必须至少为15%,低税率必须至少为5%。实际适用税率因欧盟各国自定。欧盟保留25%关税,和每个成员国不超过50%的增值税作为联盟的杂费。单一关税同盟,欧洲联盟的28个海关当局必须像一个海关当局那样行事。2021年3月5日,新冠肆虐,**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实实在在还惠于民;2021年7月1日,新冠肆虐,欧盟却实施新的税法,说白了就是扩大关税与VAT税基,补足家用。近期欧盟委员会宣布一系列的新税法:将对来自欧盟以外*的小包裹征税,关税将猛增20%至30,从2021年7月1日起,这类包裹都要缴纳增值税。此前,欧盟对于境外进入欧盟的小包裹都是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只要价值不超过22欧元就可以享受这个免税政策。此外,自2024年3月1日起,上述政策将适用于所有航空货运。自2024年3月1日起,所有从欧盟境外*进口的低价值货物,无论是通过海运还是公路或铁路送达,都将缴纳增值税。据了解,在亚马逊上,58%的产品是由第三方卖家提供的,而法国电商平台CDiscount的12000位卖家中有三分之一是来自欧盟境外的国际卖家。不仅是来自*的产品,来自英国和美国的第三方卖家也受到该政策的影响。先介绍几个名词:OSS 与 IOSSThe Union One-Stop Shop(OSS)是欧盟一站式VAT电子申报系统,从2021.07.01 开始实行,针对于欧盟境内销售的申报,货物销售完了以后,是由欧盟内发货给欧盟的买家。 The Import One-Stop Shop(IOSS)是进口一站式VAT电子申报系统,可以从2021.04.01开始申请,从2021.07.01开始使用。有几个注意点:2021.07.01开始,欧盟取消22欧元以下进口的免税额度。IOSS是指货物进口的VAT申报,当货物销售完了以后,由欧盟以外*发货给欧盟买家的VAT申报;比如说*的自发货。IOSS VAT的申报只针对于货值低于150欧元以下的商品。 4.平台要在销售时候收取买家的VAT,然后每个月做IOSS的VAT申报。数字税直接针对的是平台巨头。2021年1月亚马逊就开始代扣代缴英国VAT税,7月1日欧盟增值税新政落实,亚马逊欧洲站其他站点也将为卖家代扣代缴VAT税。新税实施对卖家的影响几何?缩水利润 欧盟增值税新政实施后,最直接影响是运营成本增加。且不算欧盟全部27个*,就拿欧洲卖家最集中的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站点来说,对应市场的标准税率分别为:1.法国 20% 2.德国 19% 3.意大利 22% 4. 西班牙21% 5.荷兰 21%;这意味着在实施VAT税代扣代缴后,成本提升20%,利润将缩减约20%。 2. 监管趋严 阳光之下无新事,新政堵住了0申报或低申报漏洞。具体如:A. 平台B2C符合条件者(1)商品从欧盟地址发往欧盟买家,但卖家公司注册地址不在欧盟境内 (2)商品从非欧盟地址直接发往欧盟买家,且货件价值不超过€150,这些货件需遵守特定的报关和贴标要求 B.2021年7月1日起,所有进口电子商务包裹无论价值多少均需缴纳增值税。C. 新起征额为€10000,适用于欧盟全境,但不适用于在你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区境外进行销售,也不适用于亚马逊需要收取和代缴增值税的销售。 卖家应对新政的小贴士:羊毛出在羊身上,对应加税最直接的反应是提价呗。但就今年1月英国实行代缴VAT税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卖家并没有选择提价,主要原因是提价了,产品就没有竞争力,销售也受影响。哎没办法,大部分的老实卖家只能自行消化这部分成本了。如果选择提价,该提价多少,只能要根据自己的商品实际销售情况来定。互联网时代,每个个体具备销售者、消费者、管理者三重属性,基于自身消费者品性,基于规则制定无法逃避与篡改之原则,卖家需要做的是把精力放在商品研发、运营和推广上。在维护忠诚客户的同时,吸引更多潜在的新客户,力求取得更大的突破,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业务增长。

5.如何快速了解学习*税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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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实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一些税收法律、税收政策开始实施。中致和给大家整理了税收新政策要点,方便您查询使用。一、税收法律1、*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政策要点:城建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政策依据:《*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2、*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政策要点: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政策依据:《*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二、税收政策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要点:《公告》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2、简便优化个税预扣预缴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其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3、部分非税收入职责划转至税务*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至税务*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4、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5、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政策要点:《公告》明确,为贯彻落实《*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税务总局对《*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1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6、免征车辆购置税管理机制发生变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对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实施新的管理机制,由之前的《免税图册》管理改为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管理。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5号)7、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政策要点:自2021年1月1日起,为配合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购税新的管理机制的实施,《公告》明确如何办理专用车辆免税手续、申请人如何衔接《免税图册》和《目录》等若干事项。施行时间以车辆相关价格凭证的开具日期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生效或者开具日期为准。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0号)8、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2021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1号)9、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1年第23号)10、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要点:《公告》明确,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不包括二手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情形。政策依据:《*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发布〈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公告2021年第23号)以上就是对「2021年实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律」的介绍,如果您有财务疑问,可以直接联系中致和。

通过小编辛苦整理的相关知识:2021年新税法,相信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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