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这个职业是比较受欢迎的职业,会计有很多个小种类,今天要说的是建筑劳务公司做账大全及报税 ,对于这个职业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劳务报酬个税到底谁来代扣代缴,怎么算?,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如何交税?,建筑劳务公司如何做账,及报税等问题,从*步开始,请高手指教.....,建筑劳务公司如何合理避税?,建筑劳务公司老板看这里:承接业务,财务、税务如何处理?一文说清!,建筑行业账务怎么做?老会计的74笔完整真账业务处理,无偿分享!,新开办的建筑劳务公司怎么建帐做帐呢?,有没有做建筑劳务公司的会计的?根据其特殊性想求得一套相对完整的做账程序。。谢谢。??。
关于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后,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到企业入账、代扣代缴个税,很多小伙伴还是不太清楚或者有点迷糊,两个角色中涉及到的税事。今天猫叔再来讲一讲,希望一直在关注猫叔的小伙伴们都能够掌握住以下几点:个人提供劳务需要缴纳哪些税?对个人来讲,如何去计算个税?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谁来预扣预缴,怎么计算?个人指个体户和其他个人(自然人),我们这篇文章里的个人专指其他个人(自然人)。个人提供劳务需要缴哪些税01、增值税我们*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两类: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或者简易计税方法,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征收率《增值税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自然人提供劳务报酬的征收率就是3%。(注意疫情期间,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阶段性的优惠征收率,湖北省免征,湖北省外减按1%)(2)免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上是有很多优惠政策的,财税【2021】13号文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那么自然人能不能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这个优惠呢? 显然,自然人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是无法比照小微企业享受免税的。自然人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后,一般都是指的按次(日)纳税。财税【2016】36号文规定,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增值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比如,小王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接了一家广告公司的海报设计项目,完成后可以拿到2000元作为报酬,那么小王收取的报酬超过了按次500元的起征点,需要缴纳增值税。在实务中,基本上各地税务机关都是取不含税金额500元/次来判断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超过500元,那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超过起征点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02、个人所得税(1)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注意:上述劳务中,并没有包含建筑劳务。(2)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下图):新个税后,劳务报酬需要并入综合所得交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和工资薪金适用同一个税率表,合并一起计算个税,多退少补,见下图:这里从两个角度来讲,一是个人在提供劳务后如何去计算个税,预缴个税,二是个人提供劳务后,企业如何预扣预缴个税?(3)案例1张老师在A公司任职,2021年每月从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000元,没有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240元,假设也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另外,只有2021年6月份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6000元。张老师2021年应该缴纳个税多少?我们先看下张老师的年收入额=工薪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0000*12+6000/1.03*(1-20%)=124660.19元劳务报酬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124660.19-60000-2240*12=37780.19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全年应纳税额=37780.19*10%-2520=1258.02元以上是我们按年度算出的张老师应交的个税合计,但是实务中,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都不是年底一次性缴纳的,取得的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这里就是张老师所在任职单位A公司和支付劳务报酬的支付方预扣预缴个税。那支付劳务报酬的支付方如何计算预扣预缴个税呢?继续往下看。03、个人代开发票,个税如何预扣预缴之前个人代开劳务发票,在代开发票时税务机关一般都会代扣代缴个税,但是按照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税本质上应该有扣缴义务人依照规定代扣代缴(或者预扣预缴,其实只是说法不一样)。目前基本各地税务局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会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等类似字样,意味着代开发票的时候只交了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支付方就需要依法进行个税扣缴并申报。(注意:也有个别地方目前还是税局代扣劳务报酬个税,不确定的建议联系专管员确认一下)那么支付方代扣代缴时如何知道扣多少个税呢?怎么计算劳务报酬个税?(1)收入额的确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与修订前一样,继续保持对稿酬所得的优惠政策)。说明:此处的“收入额”已经是《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减除费用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计算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800)*适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额= 每次收入*(1-20%)*适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说明:此处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及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不适用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计税。(3)计算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税接着案例1,张老师在开具劳务发票给支付方,支付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税=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6000/1.03*(1-20%)=4660.19元。预扣个税=4660.19*20%=932.04元所以,支付方在预扣张老师劳务报酬个税时,是按照932.04元申报扣缴的,汇算清缴时注意多退少补。 如果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04、城建税和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都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基础,比如案例1中的张老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6000/1.03*3%=174.76元,自然人也是小规模纳税人,也能享受有以上优惠政策,所以张老师实际缴纳的(1)城建税=174.76*7%*50%=12.23*50%=6.12元(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174.76*(3%+2%)=8.74元,免征。涉及到印花税的,按照对应的税负计征即可,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的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本文转载于会计头条,本文为猫叔说税原创文章,作者猫叔
咨询提问:个人为公司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报酬如何交税?彭怀文解答:一、区分提供的劳务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在实务中,很多人傻傻地分辨不清“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有些人简单地以所谓的“正式工”与“临时工”来进行区分,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等非独立个人劳动取得的报酬是有区别的,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因此,判断劳务报酬所得的关键词是“独立”和“非雇佣”,而工资、薪金所得的关键词是“非独立”和“雇佣”。通常情况下,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区分提供的劳务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直接决定后续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以及是否涉及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如果个人虽然是“临时工”,但是“非独立”和“雇佣”,比如是在企业安排下工作,如上生产线等,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增值税规定,雇员给雇佣单位提供工资报酬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所以不涉及增值税。支付方只需要自制工资单就可以税前扣除,并且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提供是“劳务报酬所得”,则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大于500元就需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支付方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扣缴并申报个人所得税。二、区分提供的劳务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注意:上述劳务中,并没有包含建筑劳务。根据国税发〔1996〕127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区分提供的劳务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直接决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扣缴,以及税负。三、区分是否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以及注册个体户等根据当前税务规定,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或办理了个体户注册等的,可以享受月入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根据规定,如果个人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或办理了个体户注册等的,或者是提供的劳务属于建筑劳务的,个人所得税属于“经营所得”,应由税务局代开发票时按照“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向纳税人出具完税凭证,支付方就不再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个人代开发票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税务局在代开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而是会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扣缴”等类似字样,支付方就需要依法进行个税扣缴并申报。四、个人劳务费涉税计算(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除前面说的属于“工资”外,个人劳务费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超过增值税起征点500元就应到税务局代开发票。除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或注册过个体户执照等可以享受月入10万元以下免增值税外,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2021年疫情期间优惠1%)计算增值税。应交增值税税额=开票的含税金额×3%(或1%)/(1+3%)(或1+1%)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根据规定各地有一定的差异,具体按照开票税务局所在地决定。(二)个人所得税1.经营所得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或者代开的“建筑劳务”的,税务局在代开发票时预征“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通常税务局是核定征收,各地核定征收率有差异,0.5%—3.5%都有,也有月入X万元以下免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局预征个人所得税后,向纳税人出具《完税凭证》,支付方不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代开发票,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就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预扣率20%-40%。(1)收入额的确定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说明:此处的“收入额”已经是《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减除费用标准劳务报酬所得毎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毎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3)预扣率和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说明:此处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率及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不适用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实习生的佣金收入计税。(4)“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应与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先准备好账簿,票据。需要咨询:135 9048 1173 小王
所得税的话尽量找一些平时消费的发票。衣食住行都可以,即使有点勉强但是能做进帐也不怕查账。 我不是很清楚你们公司平时给客户开什么发票。是建筑业发票吗? 开票的税是免不了的, 开多少就按照3.5%的税交多少。 如果你们公司是做人才派遣的话还要给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也很难避税的, 如果你们是做劳务分包业务的话还会涉及到其他税种, 我也就知道这么多, 我公司有专业财务人员, 欢迎来电转我公司代理记账部咨询, - 上海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增资 ,年检一条龙服务。 - 联系电话即我账号,- - 欢迎咨询,祝好运, 生意兴隆 - 请酌情采纳,谢谢
建筑劳务公司承接业务,我们分为三种业务类型来看当中财税问题的处理:业务类型一建筑劳务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签订纯劳务作业的分包合同,或者劳务公司(实质上是具有不同专业作业资质的劳务总承包企业)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方签订含有部分辅料和纯劳务部分的劳务分包合同。(1)财务处理*,在建筑劳务公司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劳务公司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选择简易计税税方法,直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直接凭劳务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成本,在“工程施工——分包成本——人工费用”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第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将劳务款通过公对公账户转入劳务公司的基本账户,劳务公司根据向发包方开具的发票金额做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应收账款——劳务款”科目核算。(2)税务处理*,如果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施工总承包方、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则约定劳务公司企业在向施工总承包方、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打印“含施工总承包方、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代付农民工工资****元”, 施工总承包方、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将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单交给劳务公司(专业作业承包单位),劳务公司(专业作业承包单位)将该银行盖章的农民工资发放流水单与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一同装订备查。第二,劳务分包企业(专业作业承包单位)在向施工总承包方、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打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和项目的名称”。第三,劳务分包企业向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业务类型二如果劳务公司转型为专业作业的劳务公司,专业作业劳务公司与班组长或自然人包工头签订 “内部劳务承包协议”。(1)增值税的处理: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班组长或包工头是专业作业劳务公司的雇工或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时,为了激励班组长或包工头的工作积极性,专业作业劳务公司一般会与班组负责人(包工头)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协议,协议中一般约定以下重要条款:*,在“材料供应”条款中约定:所有的建筑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动力全部由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自行采购;第二,在“承包方式”条款中约定:班组负责人(包工头)以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的名义对外经营,并以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对外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三,在“经营所得”条款中约定:班组负责人(包工头)向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经营所得归班组负责人(包工头)所有。如果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与班组负责人(包工头)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协议,只要承包人以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则以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统一由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班组负责人(包工头)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班组负责人(包工头)管辖下的农民工劳动报酬以工资表的形式在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发包人)做成本核算依据。(2)包工头班组长个人所得税的处理班组长(包工头)管辖下的农民工从发包方获得的劳动报酬所得是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而班组长(包工头)获得的劳动报酬所得要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如果建筑企业或专业作业劳务公司与班组负责人(包工头)签订内部劳务承包协议约定:班组长(包工头)以建筑企业或专业作业劳务公司的名义对外经营,建筑企业或专业作业劳务公司对外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班组长(包工头)向施工总承包方和专业承包方或专业分包方上交一定的管理费用,经营所得归班组长(包工头)所有,则班组长(包工头)获得的劳动报酬所得是“经营所得”,必须按照“经营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处理。具体处理如下:*,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于税法规定,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可以选择按季度预交个税,其季度和年度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5000×12-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5000×12-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的时间和纳税申报地点。班组长或包工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项目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项目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三,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关资料提交要求。班组长或包工头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必须向项目施工所在地税务*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在次年的3月31日,向项目施工所在地税务*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3)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的处理*,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农民工工资的税务处理。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用工形式,则非全日制用工的“农民工”为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员工,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支付给非全日制农民工的工资薪金列支成本费用,在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按照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综合所得”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月减去5000元扣除费用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第二,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短期(三个月、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用工且不满足非全日制用工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的税务处理。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短期(三个月、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用工且不满足非全日制用工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的情况下,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务报酬,(按天、小时、工作量计算后的劳务报酬)必须保证每月在20000元以下。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由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代扣代缴。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的财务部每月发放农民工劳务款时,必须制作内部付款凭证或劳务款支付凭证,支付凭证上必须载明农民工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劳务款金额、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的笔迹。并依法履行申报代扣农民工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第三,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税务处理。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与农民工之间构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在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按照新修订的《*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综合所得”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即每月减去5000元扣除费用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同时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和农民工要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缴纳社保基数是农民工的工资总额。第四,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的规定,如果劳务公司在工程所在地税务*按照核定定率征收方式一次性代征项目作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对民工工资成本直接按照实际支付给民工本人的月工资金额造工资支付清单表,作为成本核算凭证,不再向务公司(专业作业企业)注册地的税务主管*对农民工再进行全额全员申报个人所得税。(4)财务处理:分三种不同的合同签订而不同的会计核算*,如果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则根据《*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的农民工与建筑企业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因此,非全日制的农民工的工资在劳务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 会计科目中进行成本核算。核算依据是项目的农民工考勤记录表、农民工工资表清单。农民工工资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发放。在会计核算凭证的后面附上有关主管负责人签字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农民工工资表清单”和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如果劳务公司与短期(三个月、六个月、不超过一年)用工且不满足非全日制用工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协议,则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约定的劳务报酬(按天、小时、工作量计算后的劳务报酬)必须保证每月在20000元以下。建筑企业财务部每月给农民工发劳务报酬时,在会计核算上,应在“工程施工——劳务费用”科目上核算,而不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科目上核算。在会计核算凭证的后面附上有关主管负责人签字的“劳务款结算单”、“劳务款支付凭证”和领取劳务款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三,如果劳务公司与长期合作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务公司与农民工构成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则农民工的工资在建筑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农民工工资” 会计科目中进行成本核算。核算依据是项目部的农民工考勤记录表、农民工工资表清单。业务类型三如果劳务公司转型为具有不同专业作业资质的劳务总承包企业,则劳务公司与不同专业作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签订专业作业分包合同。*,专业作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规定,选择简易计税税方法,直接向劳务总承包企业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劳务总承包企业直接凭专业作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成本,在“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人工费用”科目进行成本核算。第二,劳务总承包企业扣除支付给专业作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的劳务款作为销售额,按照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第三,专业作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在实践中都是按照当地税务*的规定,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李姐是公司干了10余年的会计了,为了带会计新人,整理了一全套建筑行业的真账实操处理,从公司简介、主要税项及税率、财务制度、账务处理4个方面展开总结,真的是非常值得学习!一起来看看吧!建筑行业74笔真账业务处理一、公司简介二、主要税项及税率三、财务制度四、账务处理好了,篇幅有限,就不和大家一一展示了。希望我的分享可以帮助到你!
一、建账 建账应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确定帐簿种类、格式、内容及登记方法。按照规定需要设置的会计帐簿有: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 (一)总帐一般采用“订本式帐簿”。 1、总帐格式主要:三栏式。 2、总帐开设:是根据“一级会计科目”开设的,用以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费用、收入和利润等的总括的核算资料。 3、总帐登记依据:是根据每月“计帐凭证汇总表”记帐的。 (二)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帐页。 1、明细帐开设依据:通常根据总帐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 2、格式主要有: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和多栏式。 3、明细帐记帐依据:按每月发生的业务,先后顺序编制计帐凭证,根明细帐据“计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 4、明细帐使用的格式: (1)通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采用“多栏式”帐页记帐; (2)固定资产明细帐、库存商品明细帐等采用“数量金额式”帐页记帐。 (3)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税金及附加等采用“三栏式”帐页记帐。 (三)日记帐主要有: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1、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使用“订本式帐簿”,格式一般采用三栏式。 2、现金日记帐:是用来登记库存现金每日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3、银行存款日记帐:是用来反映银行存款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的帐簿。 二、会计工作流程 1、根据出纳转过来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月末作计提、摊销、结转记账凭证,对所有记账凭证进行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帐。 4、结账、对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并进行分析说明。 6、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7、纳税申报工作。
哪个行业会计都要做的事情,记账,会计核算正确计算收入成本,利润,出报表,交税。建筑行业也要同样做,只不过对象不同,产品周期长,报税有些特殊政策而已。首先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1、主材和低值易耗品都应该入哪个科目,是库存还是原材料。主材一般的劳务扩大这种性质的企业应该再把主材的科目具体细化为钢筋,混凝土等吗? 主材入原材料科目,低值易耗品入低值易耗品科目。原材料下可设明细科目。 2、每月耗用的材料转入哪个科目? 工程施工 3、成本类科目转入工程施工,还是主营业务成本,二级科目中又应该怎么样设置科目? 成本类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完工或施工项目设二级科目。 4、建筑企业的人工费一般是年底结帐,不用做应付工资这一项吧? 按规定必须通过应付工资科目。 5、临时房的摊销入哪个费用或是成本,具体科目如何设置? 入工程施工科目下二级科目临时设施科目 。 6、年底结转时要用工程毛利这科目吗? 是营业利润,不是工程毛利科目。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核算) (2)材料费(项目/*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核算) 办公费(项目/*核算) 差旅费(项目/*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核算) 排污费(项目/*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核算) 取暖费(项目/*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设备核算) 折旧费(*/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 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 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 (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核算) (2)材料费(项目/*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核算) 2、税金(项目/*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建筑行业是按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涉及以下业务.1、确定预计合同总收入和预计合同总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按合同总价、变更增加收入、索赔收入、奖励收入来确定。预计合同总成本按实际已发生的成本、未完成工程量预计的成本来确定。2、发生工程成本时.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贷: 原材料/现金/银存3、确认收入成本毛利借:营业成本 (实际工程施工当期数)贷:营业收入 (预计总收入*累计完工百分比-以前已确认的营业收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累计完工百分比=累计实际已发生的工程成本(“累计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金额)/预计总成本4、收到结算价款时借:银存/预收账款贷:工程结算5、竣工时结平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6、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大于预计合同总收入,应计提减值损失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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