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熟悉并认真贯彻执行现行*、行业、企业颁发的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规范、标准化;熟悉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中有关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2、参与制定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质量文件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参与编制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检查分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使整个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3、协助项目经理对进场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和质量意识培训,检查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人员能力范围;检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了解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施工图的会审、设计交底及技术交底;掌握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检验手段和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掌握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的特殊质量要求。
5、参加进场材料、设备、半成品的检验,仔细核对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等。对新材料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并提供验收标准;代用材料应用通过规定的审批程序:现场配制材料应先试配后使用;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经检查确认合格。掌握材料检验、试验项目及指标,参与见证取样,严禁使用不合格品。
6、协助机械员检查施工机械设备型号、技术性能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所列机械、设备一致,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检查用与质量检测、试验、计量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满足使用需要,是否定期进行校验,处于良好状态。
7、检查项目所处的自然环境,提出在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对工程质量的不利影响及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检查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外委检测、试验机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复核工程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相对高程、施工测量放线网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8、掌握施工中关键工序,薄弱环节及对后续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点。对列为特殊过程质量控制点(停止点),负责在该点到来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监督检查,未经检查不准超越该点施工。
9、监督施工过程中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的执行情况。
10、负责工序旁站检查,参加工序中间交接检验、隐蔽验收、技术复核等各项检验工作,对不合格工序采取纠正措施,且纠正后再次验证其符合性。
11、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参与对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填验收记录:协助内业技术员整理有关的工程项目质量技术文件并按规范编目建档。
12、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和竣工交付前的成品保护。
13、对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动态分析,熟练运用质量动态统计技术和管理方法,掌握施工质量的发展趋势,对各方面的工作质量运用PDCA循环进行持续改造。